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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ech) 國稅局在查淘寶購物了

skyscar wrote:
如果我沒誤會支付寶官網的講解的話
支付寶的儲值功能只對應大陸的銀行的帳戶
也就是您必須先有合作的當地銀行的帳戶
才能把銀行帳戶裡的錢轉入支付寶的帳戶中

如果只有國際信用卡,那麼唯一的方式就如同paypal一般
paypal 付錢給賣家,然後paypal 會向您的信用卡的銀行請款
所以信用卡帳單上只會看到paypal 的名義,然後請了多少錢這樣

這樣來看,只要我們在淘寶上買東西
除非您有能耐請在大陸的親朋好友直接在支付寶幫您儲值
或是您有大陸銀行的帳戶、信用卡
否則就一定會被國稅局查




你說對了...

我要提醒大家的就是這意思

台灣這邊可以跟發卡銀行要資料,可以知道你支付多少金額到什麼地方

但台灣這邊查不到大陸


其實政府這做法要防止錢流到大陸,應該是沒有用

若政府要防止錢流到大陸,是該好好檢討整個政策

畢竟東西價差太大了

要規避的話,也就像你說的,只要有大陸的親朋好友.....


michang wrote:
信用卡當然是轉到支付寶,在支付給淘寶賣家
你用台灣的信用卡付款給支付寶,國稅局就查得到你用信用卡付款給支付寶
因為國稅局認定你付款給淘寶
但國稅局看不到你買什麼,懂嗎?

你想太多了! 國稅局不可能管到支付寶怎麼付錢,
國稅局主要是看收件人地址,進口貨運重量,標示產品種類/金額而已!
信用卡付款給支付寶,頂多只能做為旁證,

也就是因進口貨運大量寄到台灣同一地址,才會開始查金流,
而金流則只能查到信用卡轉支付寶。
國稅局查到你,主要看是否為營業人,這和進口3000元以上的貨物稅無關。

而支付寶人民幣金額的部份,隨便怎麼唬爛都沒關係,
可以講把人民幣借/送給大陸朋友/親人/養小三/給女朋友...國稅局管不著!
金流部份是金管局在管外匯的,也不會管小額。
但物流收件人地址/進口貨運標示產品種類/金額,這裡的稅就逃不掉了!

過去我買美國的雪茄,沒滿3千元台幣,
就依invoice(出貨單)的金額被課稅+健康捐,根本不管你是怎麼付錢的..
因為菸草/酒類免稅額度,是自行從海關攜帶入境,並不是國際貨運入境也能免稅。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於法有據的查稅
有作事的公務員
呵~~~~~~~~~~
貼個稅法給沒唸過的大大看一看
看完,要罵,再罵

貼個條文給大家 看看 (這可是立稅豬公 立的法喔!)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
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有看到了嗎? 「進口貨物」 四個大字, 在大陸買東西 進到 中華民國,算不算進口貨物呀?
所以才不要泛「政治化」在 美國amazon 買 在日本 樂天買 也一樣啦!

這樣 國稅局 查你
可是於法有據,呵~~~~~

第二條 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
二、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是否就是michang大大呀???

叫你繳稅,又是於法有據,呵~~~~

其他的 小弟就不多說了
呵~~~~~~

要不要課稅,能不能解套,就給國稅局去認定吧!
不然 ,小弟講太多,等一等又被炮~~~~~
被一堆不懂的人炮~~~~
很煩的。

給各位大大參考參考,謝謝指教!

skyscar wrote:
呃,小弟不才,不過根...(恕刪)


大大您說的完全正確 +1
呵~~~~
沒錯,確實是這樣

呵~~~~
問題在於 某位大大 刷了 26 筆 (呀不知多少錢 26萬嗎???)
然後,要國稅局 自動認定 這位大大 非營業??????
這不太對吧!
所以 michang大大要自已去証明啦!
問題其實出在一開始

為什麼不是 這26個大大
自已去買
買完再 寄給 michang 去弄就好???
因為 你買了 26 支手機
所以國稅局 查你的稅
沒什麼不對呀!
呵~~~~~~~~~~

這問題一開始就是出在michang大大
沒有營業行為(目前是你自已的聲明)搞的很像營業行為

michang大大你只要能証明你沒有營業
就有機會不用繳,呵~~~~~
呵~~~~~~~~~~
ttonychen wrote:
大大您說的完全正確 ...(恕刪)





別叫我大大.....

我當然知道,國稅局會認定我販賣 (營業) 的嫌疑

當然要自己舉證,我也教那位15萬的01網友

我說的ROM幫忙這只是一個過程....

用意就是要提醒不要用卡

不是什麼營業稅,繳不繳問題

欠國稅我能逃嗎?

skyscar wrote:
呃,小弟不才,不過根據小弟對營業稅的了解
這應該是針對營業人的銷售行為課稅,而不是針對消費者
只是營業人/企業會事先把這部份的稅算在賣價內
不論如何,營業稅應該是政府向銷售貨物的店家/賣家收
而不是政府直接向買東西的民眾收)


正解
營業稅應該是政府向銷售貨物的店家/賣家收
而不是政府直接向買東西的民眾收

問題是

實務上 租稅早就移轉了
完全由消費者承擔
這也是政府一直不敢調升營業稅的主因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
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

因為一旦調漲,那~~~
最後就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如果不是這樣
那缺錢缺很大的政府
早就把營業稅由5%--->調成10%
還跟你客氣啥???
呵~~~~~~
(彈性小,那是理論啦!實際上都麻是消費者,想想電價就好,電價漲,
店家有自行吸收嗎?沒有,還不是漲給消費者去承擔,電價可完全是生產者要負擔的成本,不是嗎?
這就是 學校 理論 與 實務的差距。 學校的 圖都麼畫的很標亮,呵~~~~)

所以,小弟才會舉 7-11 的列子
因為在 7-11 買東西 營業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由消費者承擔
不要跟小弟說,大家會因為 7-11 轉嫁那5%,沒有自行吸收
大家很不爽,所以 全都跑去跟 「干仔店」的阿婆 買????
因為 「干仔店」的阿婆 不用開發票,不用向大家收5%的營業稅
問題是,你會特別去向 「干仔店」的阿婆 買嗎????
如果OK便利店,向大家少收5%,自已吸收,你們大家從此會
只去OK便利店,而不去7-11嗎???
不可能,
所以,可証
營業稅,最終由消費者負擔 ^^

michang wrote:
別叫我大大........(恕刪)

michang大大,所以,
我之前才說你是好心人
只是你不懂稅,
而國稅局的小公務員
也是依法辦事
呵~~~~
下次記得
讓各位網友,
自已買一買
再拿去給你弄
才不會搞成這樣
賠了夫人又折兵
公親變事主

b12110 wrote:
唷~~~生氣囉~~~...(恕刪)


那你不生氣,查你好了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查我~~~

我到現在還再使用幾年的華碩A50~~還沒上過淘寶購物~~還搞不清楚怎麼買~~

應該查你比較快吧~~~哈~~~你比較容易生氣~~


CPU599 wrote:
那你不生氣,查你好了...(恕刪)
michang wrote:
信用卡當然是轉到支付寶,在支付給淘寶賣家


直到今天才有興趣看此討論串一遍,因為有些重點。

這麼說來,
1.『現金  存入 支付寶』和『paypal』的角色 一樣。 此時,未必購物。
2.『信用卡 經過 支付寶』和『paypal』的角色不一樣。 此時,必有購物。

請問我的觀念正確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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