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朋友剛購入2019年款新Tucson旗艦款, 剛剛卻收到了監理所的臨時檢驗通知單, 檢驗項目是"各式燈光-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7規定不符及車身規格查核", 不知道各位車友有碰過類似的狀況? 聽其他朋友說這規定主要是查核第三煞車燈是否會閃爍, 我想問的是,因為這部車剛買來都沒改過, 是因為這車的燈具本身設定不符規定,還是屬於誤報? 謝謝。
Jeffrey1221 worte:朋友剛購入2019年款新Tucson旗艦款,剛剛卻收到了監理所的臨時檢驗通知單,我想問的是,因為這部車剛買來都沒改過,是因為這車的燈具本身設定不符規定,還是屬於誤報? 很有可能是被人檢舉!
大概是被某人從行車記錄器上拍到第三煞車燈會閃爍,所以檢舉。不過你原廠沒改的話,很明顯就是亂檢舉,因LED閃爍頻率與攝影機畫面更新率不同步,導致肉眼看是恆亮,但影片是會閃爍,這已經差不多是月經文了,監理單位還受理這種檢舉,只能說很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