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前防撞桿當初在行照上沒有登記!
跟業務確認後,確實是交車就安裝上的,但當年法規沒規定要登記?
Anyway,現在必須回到現代新明廠才能開立合法安裝證明及統一發票。
不過,有一點讓小弟比較困惑,
法規規定可出示安裝時的統一發票或無償安裝證明,
但業務跟我說,開證明要收500~800的費用,是為了開發票,
個人認知這費用當初就算在特仕款的車費上了,難倒不能要求開無償安裝證明嗎?
感覺又被賺了一筆...
有前輩遇過類似的問題嗎?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直接要求車廠開立無償證明,或是跳過業務的反應管道?
感覺跟業務說明,他的回答也只是用"別的客戶也是這樣子"的說法來敷衍。
車子11/20前要檢驗完成,如果沒辦法,也只能乖乖付錢買證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