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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一件鳥事...不曉得版上各位會怎麼處理

先跳過現代南陽
直接找你的保險公司
問問看有沒有出保紀錄

這問題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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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保固..不是出險
看錯了

要問清楚
被出保過的零件

保固期怎麼算

superwen wrote:
覺得你建議樓主這樣...(恕刪)


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

感覺的到是該店幾個人集體共犯結構

出保拿零件,已經牽扯到個資問題
一個純粹幫人保養的技師
怎麼可能隨隨便便就能拿到車主資料

對南陽也是受害者
但對消費者而言
我管你是直營還是加盟
就是你南陽的問題

處理的好,
我相信反而對企業反而是有加分的情況
換上新的董事長不是想拼國產前五
神經敏銳,腦袋聰明的主管是會把握機會的
如果南陽人事有看到這篇
我呼籲總公司的人請立即派專人處理
並加以整頓
這也是提升企業形象的最好機會

不過如果還是像那種火燒車摸頭一樣處理
我看企業形象也好不到哪去
只是「掩耳盜鈴」罷了
怎麼沒看到那些長駐現代版的車廠護衛們出來吭個聲?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以這件案例來看
比較符合第二項

被出保固的"物"
不是屬於樓主的

但保固期間得出保固的利益,這個權益是屬於樓主的。
得利人假設是這個年輕保養技師....
被害人包括南陽公司以及樓主

樓主可直接告南陽公司詐欺(以董事長蔡維力為代表人)
以APP抓圖畫面即可

剩下交給他們內部自己狗咬狗

如需要寫訴狀
小弟無償代勞



如果不是產險和商業險, 這些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因這些都是小零件, 不會有所謂翻修件
比較沒有影響
但倘若像是總成, 車身, 懸吊....這些大件的, 就一定要叫他們塗掉, 除非這台車要開到報銷
由此件事就可感受到南陽的企業文化,,可耻啊!

sabarose wrote: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恕刪)


您自己很有時間

喜歡搞事情,

那是您的生活態度

這種事情,南樣是受害者,他沒先告樓主詐欺,再讓樓主自行舉證自己是無辜第三者就不錯了

還告車廠?要告車廠的法條也不是這條啦

還幫忙寫狀紙????

坦白說,人、事、物都沒弄清楚的人寫狀紙,你敢用嗎?
Tom_Deng wrote:
您自己很有時間喜歡...(恕刪)


南陽是不是受害者
請問你怎麼知道??
樓主怎麼知道??

查證的事情,當然交給檢察官。
我的生活態度如何
還輪不到你來批評,謝謝指教。

訴訟經驗應該比你豐富很多
如果不信
公然罵我試試看
Tom_Deng wrote:
您自己很有時間喜歡搞...(恕刪)

有人願意無償幫忙已經偷笑..還要酸人..無敵鍵盤手...台灣就是酸民無敵..
請不要動不動就要訴訟,走法律途徑是最不明智的一條路,自己耗時費力又浪費公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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