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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又出事了 這次怪原廠導航


leoslcheng wrote:
一輛大貨車6月2日...(恕刪)


三寶臉皮無極限

leoslcheng wrote:
為什麼三寶都愛買 伊咧挫??挖鼻孔
...(恕刪)

我比較常看到三寶開Tiida Yaris Vios這種車
為什麼他們都愛這些車?

tp6w94u wrote:
還好是開現代,才有機...(恕刪)


本來看新聞以為是Focus,想這麼堅固,應該Ford版要放煙火了...
原來是Elantra....

leoslcheng wrote:
一輛大貨車6月2日晚...(恕刪)


看不懂導航就算了
難道駕駛看不懂道路標誌嗎,這種人建議終身禁止考照,禁止上路不要出來害人啊
如果沒有能力 在導航出錯或疑慮時
根據現實路況來開車

那駕照是該取消的

香蕉臘腸 wrote:
看不懂導航就算了難...(恕刪)


很可惜,最多罰六千而已!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三、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五、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十六、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十七、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四項之行為,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適用該規定。
第一項之管制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這位寶兄免費為現代的車做了一次撞撃測試!
成績是5顆星!
經過這次撞擊認證,可以更放心的入手現代的車了!
標題應該改成"現代超級ELANTRA撞撃測試"....
有導航應該也有行車記錄器吧?
調出來放一下就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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