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也想替樓主說話但是看影片,方向燈的聲音出現時其實機車早就已跟汽車平行了以機車的立場來說他根本看不到而樓主在轉彎時也沒有減速的跡像記得考駕照時,有明確規定打方向燈應該在距路口30公尺就要按了(台灣就是很多人都是彎了才打...就覺得別人應該閃得開)所以我猜最後可能會判定樓主的責任多些(當然雙方可能都有點爭先所以....)還好沒有人傷亡就好...
y20070122 wrote:台中三寶一堆啊,只...(恕刪) 已經打方向燈,三寶還硬要鑽車縫....這種情形在台北市或新北的大小道路,多得去了,甚至,機車騎士還急速閃過硬要鑽切,遇過幾乎大半數機車族都是這樣騎的,為什麼從來沒被這樣撞過呢?一個字"讓"。打方向燈是應該的,不代表三寶車有在看,為了省發生事後糾紛,最好是注意右方後視鏡,若後方機車毫無減速的衝過來,還是讓他先過去吧!養成這樣的行車習慣,保證相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