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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不到半年...被撞了(這一篇決不會刪也不逃避)

從影片中可看到你才開始轉彎就撞上他了,
所以在你未轉彎前他已經在你旁邊,
你的肇責肯定會被引用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也就是說主肇責在你,
看你前面描述是聽到導航說轉彎才打方向燈,
猜測是臨時決定轉彎

原本也想替樓主說話

但是看影片,方向燈的聲音出現時

其實機車早就已跟汽車平行了

以機車的立場來說他根本看不到

而樓主在轉彎時也沒有減速的跡像

記得考駕照時,有明確規定打方向燈應該在距路口30公尺就要按了(台灣就是很多人都是彎了才打...就覺得別人應該閃得開)

所以我猜最後可能會判定樓主的責任多些(當然雙方可能都有點爭先所以....)

還好沒有人傷亡就好...
按交通法規,只有鄉間那種單向車道,就是只有一條,不分對向,的才不能併行及超車

樓主這種情形是可以併行超車的喔!!

所以那台機車就是合理的並行過去,然後直行的機車被轉彎的汽車撞倒了
就這麼簡單而已

AKB濕吧 wrote:
我想跟要轉彎的車輛...(恕刪)


1.肇事逃逸誰先提告誰先贏



2.受傷者可以在半年內提出過失傷害



誰贏面大都知道


誰沒發生過車禍
處理起來真的很耗時間


vivic224 wrote:
原本也想替樓主說話...(恕刪)


前面兩位

可是樓主文章說他已經打方向燈很久了也。。。


照你們這麼說
難道樓主一前的習慣是打一秒或是閃一下?


AKB濕吧 wrote:
前面兩位可是樓主文...(恕刪)


樓主有補前鏡頭影像了
出路口、方向燈、轉彎一氣呵成...
你知道你自己才是三寶嗎?不是打了方向燈就可以轉彎還是要注意後方來車,肇事責任你大於機車
轉彎不關門就算了,除非地上的標線是歪的,沒有人發現你越到路口越偏左邊嗎
這習慣滿糟的,右轉先打左

y20070122 wrote:
台中三寶一堆啊,只...(恕刪)

已經打方向燈,三寶還硬要鑽車縫....

這種情形在台北市或新北的大小道路,多得去了,甚至,機車騎士還急速閃過硬要鑽切,遇過幾乎大半數機車族都是這樣騎的,
為什麼從來沒被這樣撞過呢?一個字"讓"。

打方向燈是應該的,不代表三寶車有在看,為了省發生事後糾紛,最好是注意右方後視鏡,若後方機車毫無減速的衝過來,還
是讓他先過去吧!養成這樣的行車習慣,保證相安無事!

不是打燈就最大,轉彎也要看一下有沒有汽機車,你這案子我看你應該也要負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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