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顯然這招是很多車廠都會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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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開正 H 展示車,不過,
那是我要求的,直接點名要展示車,
然後給我砍價,價格滿意就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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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爹的遭遇就比較悲劇,是 T 牌海角七號廠,
他一定要新車,而且,他非常聰明地,
要求要白紙黑字註明在契約上。
但,海角七號廠還是給了他展示車,而且價格一樣硬。
老爹很氣,現場拒絕交車簽字,車廠還一臉無賴,說是新車不是展示車,
最後老爹放大絕,說當初看展示車的時候,就故意用鉛筆在鋼圈上做了記號,
不信的話,大家當場看看某鋼圈內側!!
這下對方才願意重新討論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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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相信車廠為了處理展示車,無所不用其極,
但是不告知客戶,就未免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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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懂那些認可 "展示車=新車" 這個觀點的人到底是在買方立場還是賣方立場
至少就樓主的例子來說 藍芽電話簿使用過了還被抓包
這種車 自己心甘情願掏出新車原價來買的有幾個?
看來01的業代果真不少
才會把車商私底下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 正當化
不然如果真以消費者的立場還說這種話的人...
真的不是用潘仔可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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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有明文規定展示車不能當新車賣,消費者也別以為車商會很佛心的主動告知,
方法只有簽約前特別註明.或是要求整台車未撕膜的時候記下引擎號碼以免上當.
yenchung2008 wrote:
你說每一間車廠都將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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