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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不到半年...被撞了(這一篇決不會刪也不逃避)


Jonny Lee wrote:
自刪,抱歉看錯。自...(恕刪)


後方行車紀錄器是顛倒的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看就知道對方肇事比例高很多

看的出來你轉彎"前"沒看後視鏡

就算有看也是已經要入彎了才看

所以你也會有肇事比例

機車很少有保第三責任險

若對方不賠錢,你可先問保險 是否能先以車體險出保維修

保險公司在和肇事者求償!

y20070122 wrote:
台中三寶一堆啊,只...(恕刪)
這個碰撞, 看起來根本都是轉彎看一下照後鏡就可以避免的~~
如果後方機車換成是大型聯結車, 原po就算你合法但應該GG了~

所以到底是法律(路權)重要還是你的命重要!!!!
自己先多養成好習慣吧!


Goldenshoe wrote:
不要留一個他過得去的縫
這樣那些小屁孩肯定高速鑽過去的...(恕刪)


我有切身之痛

我右轉時,小屁孩從路邊違停的車和人行道之間用高速衝出來,撞擊後直接飛到6線道路口的對面去,調解時一開口就說我撞他,我都已經是第三台右轉車了,他還是要衝車縫,我轉彎前看後照鏡完全沒機車,結果他聰明,從我想不到的地方衝出來賭輸贏。

再說我的車唯一維修的就是輪框,這小屁孩還是一口咬定我用車頭撞他,最後保險公司全賠。

老實說這種狀況連調解委員都不懂,轉彎車就是吃虧,有人說看一下後照鏡就不會發生,呵呵,路口要看的地方有好幾個方向,後照鏡花個三秒看就不錯了,這個案例你除非只看後面,不然你怎麼知道他要硬鑽。
記得路權直行車佔有絕對優勢
有時候並不是打了方向燈就可以轉
台灣法規就是這樣
我覺得妳吃虧
但我覺得你稍微轉得太急,看到有車就要多注意
雖然是三寶但要懂得避開
可憐被三寶撞上,我想你新車應該有保險。
遇到這種的有保險就不用跟他盧了。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自己也很擔心這種事情,所以每次轉彎時我都會。
盡量把車開到最內側擋住後方要硬鑽。
後方三寶看到沒地方鑽,發生事故的機率也會比較低
這也算是防衛性駕駛吧。 自認哈哈
我認為
機車:路口前、同車道內、右側超車, 是事故主因
樓主頂多吃次因

不過, 發生事故, 光是擔誤的時間, 就不划算
knift wrote:
樓主這個case,右邊並沒有機車優先道,只有一線,也就是機車跟汽車只有二種關係,
1、前、後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機車要注意前車,機車過失大。
2、車道分割、共用車道:要看看樓主在打右轉燈時機車是在右方還是後方。如果是右方,那樓主錯就會比較大。
但是實務上,機車都是見縫就鑽,好像蒼蠅看到大便一樣,義無反顧往前衝,管你什麼前後車關係還是同車道關係,老子就是要鑽,傷者、亡者、孝子最大的概念。

1. 前後車:同向只有一線車道, 樓主前車, 機車後車, 機車在路口前右側(同車道內)超車
2. 車道分割:交通規則沒有明文講這件事, 只有(同車道)超車、併行的條文

y20070122 wrote:
台中三寶一堆啊,只...(恕刪)


怎麼覺得是逆向嗎你們台中的路段還真詭異...lol

騎車開車上路,每個駕駛人都有應該盡到的義務,如果有疏失,就必須負責
這個義務規定在交通法規裡
而不是發生事故了,再來說雙方要是當初怎樣就不會發生事故了,所以有疏失
疏失是相對於義務,不是相對於事故成因

台灣除了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之外,都可以同車道超車
那超車時避免事故的義務是在超車的人身上還是被超車的人身上?

如果是在被超車的人身上
那日後大家騎車開車就要時時注意後方有沒有車輛想要超車
如果你想超車就不用觀察前車動向,直接加速超越就可以了

如果是在超車的人身上
那騎車開車時就不用管後方有無車輛超越你會造成事故
超車的自然要確定在可安全超車時才可超越前車
不然就是等到有多車道的道路再切換車道超越

以上兩種沒有優劣之分
只要社會有共識,大家共同遵守就好
都比要求兩者都有義務,出事故時再來爭論好多了
轉彎車,撞擊點又在 B 柱之前 .......

對方沒事就萬幸了

y20070122 wrote:
台中三寶一堆啊,只...(恕刪)
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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