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規定是口頭告知.沒有文件可以證明.只好放上換電池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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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不是抱怨.只是提醒像我一樣不瞭解的人注意一下~
去年12月底在南部買了GF2
上個月掛掉.卡開機畫面.因人在桃園.
所以今天送回南港億電通.檢查後說是電池壞了.
要求保固時得知原廠保固從製造出廠日期開始算一年
有購買憑證也沒用.購買憑證只適用於原經銷商.
以前ASUS或郭董牌都能送回原廠處理
只要有購買憑證 證明在購買一年內.
沒想到LG跟其他家都不同.
看來以後買LG要考慮地緣關係
另外 快充可能對電池損害很大.
平常只有待機.不玩遊戲.
出門才會看賴跟信箱.應該算是很輕度的使用.
每天充電一次.僅用九個月電池就掛點~~
億電通換電池價格一千一.
如果有人要換電池的話可以考慮自己換便宜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