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L G的申明差點吐血,還談什麼3C產品生命週期,一隻那麼貴的手機,只能用一年,還敢大言不慚的談什麼生命週期,這不是在告訴大家LG手機就是爛,這麼貴又不耐操的手機,是要我們買來貢奉著不能用的意思就是了。隨便上網查V 10全世界都爆死機潮,還什麼每個月修100隻業界正常啦,那請問別家怎麼没被投訴,没上頭版。到現在還是死不認錯就是了,爛透了,這家公司。
我第一次用LG的手機是G3,也是第13個月突然顯示開機中的畫面,死凹活凹才讓我免費換主機版,但再用7個月同一原因掛了,我猜G3後來的製程就改跟G4、V10一樣… 當時G4問題可說是路人皆知,所以我就沒換G4,但01上有 『先知』 說V10也是同顆CPU,恐怕逃不過同樣的命運,果然… 以後我應該還是會買LG,但我會買已經上市一年的型號,不然… 沒辦法,QUICKMEMO太強大,離不開…
BernardT wrote:我的SONY Z還在用,第一批買的! 我的sony acro S 也還在用,電池快掛了,24小時插在手機座上充電當鬧鐘、還可看看FB 訊息、收收信,也是在台賣的第一批,2012年中國製。
LG自稱有嚴格的品管,但是對受害的消費者來說確沒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一個品牌建立是不容易的,如果廠家永遠只怪消費者不當使用,無法為消費者改善產品缺點的話,我看LG的品質也是一般般而已,還有LG自稱有嚴格的品管,是不等於有優良的品質,誰知道LG對品管的定義是如何?一個產品的誕生,是取決於工程人員對各種零件和程式去訂制品質標準,就算LG有最嚴格的品管,只要是品質標準定制過低,這樣的品管有啥鳥用,我只說,哈哈哈~
我本身也有使用g4,LG有承諾機版過保也免費維修,現在又LG自己單方面,終止維修,請問LG真可以這樣做嗎?台灣這鬼島是什麼爛法律,真沒有什麼單位能出來主持公道嗎?還是有懂法律的版友,可串聯大家1起向LG討公道,要求他們買回歐帝斯 wrote:剛才LG發出聲明稿...(恕刪)
我家2支V10 1黑1白 相差不到2個月買,1支保前1個月就燒機了,另一支過保1個多月也燒機,這是機率太大還是我人品太好。市面上販賣手機周邊LG唯獨V10不好買到或沒什麼選擇,這很明顯就是市佔低這些商人不進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