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粉絲應該都知道「雷射筆不能直射眼睛」這個常識吧?(雖然如此,還是不會有人拿雷射筆當防身武器,因為你要直射到歹徒眼睛的機率不高,我怕某樓網友連這點常識都沒有,所以特別提出來說明一下)
可見雷射最可能傷眼的時機是在眼睛直視時,而拿手機拍照,有沒有讓你最親愛的家人、朋友的眼睛直視的機會呢?如果有的話,那是不是就應該弄清楚可能直射眼睛的雷射的「功率」跟「作用時間」到底如何?而且現在沒有案例根本不是理由,畢竟有些傷害是累積的,沒有到一定程度不會出現症狀,但不代表出現症狀之前是無害的。(有網友很認真的跟大家分享雷射的功率分級,正是切中問題點的有效討論,卻被各位粉絲當成取笑對象...)
要支持產品,也要保持一定的理性跟質疑能力吧?如果每個廠商都這麼nice,那怎麼會有商品傷人的糾紛呢?況且樓主質疑的是「雷射」功能,包含所有有該功能的產品,沒有人想針對LG,真的不用這麼敏感。
patrickchu37 wrote:
G3的雷射對焦傷不傷...(恕刪)
lg 用的雷射對焦應該是意法半導體出的vl6180x距離感測器
http://www.wpgholdings.com/yosung/news_detail/zhtw/product/17242
不過我好奇的是這類的測距感測器用的是紅外線還是雷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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