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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再也不會買LG/神腦的產品了~(P990購買與售後服務經驗)

實體店面七天內是可以要求換新機的,小弟第一隻會重新開機,
取機當天晚上就要求換新,兩天後也拿到了現在用的這一支,
不過漏光很嚴重呀!去店詢問,可以再換,但是目前還在等待通知中

forest1112 wrote:
實體店面七天內是可以...(恕刪)


謝謝您的說明與經驗分享,但神腦已擅自拆機破壞保固貼紙,
已經無法送還換貨了!
所以我才如此義憤填膺~

darddevil wrote:
謝謝您的說明與經驗分...(恕刪)
我是覺得...神腦的責任和問題比較大啦= =畢竟是它擅自給你拆機檢測造成你無法換機,這部份跟我當初狀況比較不同!!
我個人本身有在通訊業工作.老實說 我們常常會遇到很奧的客人.明明手機沒什麼問題.但卻逼我們要退換貨.而且常常回來的手機不是刮傷就是受盡摧殘~但送去檢測確沒問題.造成我們的損失...雖然板主的遇到的真的是手機問題.但因為真的遇到太多很不負責任的user了.....在此跟您說聲抱歉...
darddevil wrote:
或許錯在我,貪圖一時的便利,捨遠求近,在發現剛購入手的P990收訊有問題時,
沒不辭千里的在七天鑑賞期內退還給原店家,而是在住家附近,交給了神腦信義二店"檢修"~
台灣一般人的實體購物經驗都知道,七天內非人為故障可換新是店家給客人的額外服務,消保法尚未有如此規定,消費者仍須努力

小弟也非常不爽為何台灣的消保法仍對實體購物的消費者如此不友善,故在修法前,相信目前其他廠商也不會比LG/神腦友善多少。
神腦 問題很大吧 要不是跟中華電信結合 應該早早就該符合市場機制 退場

新品七日內有問題 本來就應該換新 這是消費者的權益(也是消保法規範的)

神腦人員損毀保故貼紙 就不能換新 這是什麼邏輯

這是神腦內部的問題 不是消費者的問題吧 不應該由消費者負責吧

樓主應該跟神腦抗議吧 找消保官 和 蘋果 去跟神腦聊聊吧 應該會有比較有善的回應



台灣消費者真的很弱勢
fttf wrote:
新品七日內有問題 本來就應該換新 這是消費者的權益(也是消保法規範的)
請問是真的嗎?

印象中一直以為消保法無如此規定說?
cbmtvb wrote:
請問是真的嗎?印象中...(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法律上所謂的『七天鑑賞期』,是專門指消費者在網路購物、電視購物、登門推銷這幾種方式所買的商品,
消費者可以在七天內不需理由退換貨,但『消費者自己到店面當面挑選的商品,並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如果實體店面的商家自己以「七天鑑賞期」為號召,那才是「商家給的福利」,而不是「消費者本身的權益」。

我們要努力的是讓實體店家也能適用,難道實體店家就不會騙人或買到不適合的商品嗎,還是說只有實體店家有經營壓力呢
佔山為王稱國家,只要有心人人都是大王,只問立場不論是非,以德報怨何以報仁,不要跟豬吵架,認真你就輸了
還好我本身就不愛LG...

不然我也有可能變成冤大頭了
LG的品質不好大家都知道..在下就有一隻KP500
收到mms簡訊後..只要一打開訊息..自動重開機
屢試不爽..買了兩年了也沒看他放出更新修正
LG的手機或多或少都會有小毛病
以後要買LG的手機真的要三思
話說~~本來也想買P990的幸好沒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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