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HTC的充電器就是這樣,充不進電,反而成了成了倒充(愈充愈少)。
我想是那個三星的充電頭的滿電斷流裝置壞了,在充滿電後没有斷電,引至電線過熱著火。
另一個可能是那個三星的充電頭沒有自動調節電流的功能或是自動調節電流的功能壞了,不會自動下調電流的輸出(我手上有一個LG P880的充電器,是1.2A的輸出,還有一個GT540的,是1.5A),引至電線過熱著火。
還有的是那個單上的指引是錯的,新的手機用的是鋰離子電池,沒有記憶效應(那種有強記憶效應的鎳鎘電池己有十年以上沒有在手機上使用了),第一次是不用充8 - 10 個小時的。
但是說明書寫說非原廠或原廠認證 不給予保固
說明書有寫通過安規認證皆可? (不知道.我的G PRO 2新品不良七天內更換中 )
再來 有無損壞受潮 操作不當 ?
LG不保固叫做正常(原因一堆人說了) 三星也沒保證充別人的OK
在原廠使用說明書上 安規感覺是無意義的東西
安規立意是好的 但是說明書上的才是依據
這案子決定權已經是由兩大廠決定如何判而已
就算有問題 只要一句非原廠認證之配件 就GG
前幾樓有16年經驗大大說是接觸端的問題 假設這是對的
請證明三星完全無損害受潮及操作完全無誤 才有機會跟LG談
不過 樓主對於充電器互換可以使用這點我認為是可以的
只不過發生問題就只好祈禱 放上01有奇蹟會發生~
以上是安規建立在樓主觀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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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樓大大的說法 只能
希望放上01有奇蹟會發生~
希望放上01有奇蹟會發生~
希望放上01有奇蹟會發生~
可能在任何大廠手機說明書上其實都有寫明,限使用xx公司提供之充電器傳輸線電池,而說明書上也有一個條文叫"有限"保固,其用意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是在推諉責任,但是站在廠商立場,它沒辦法去確保每個消費者都是在使用原廠提供的配件下使用商品,只能這樣表明保護廠商本身!
或許有些人認為這是不合理條款,但合不合理或許得等公正單位法院去認定,但白紙黑字在那,可能最後是"不合理卻合法"(猜測),畢竟各大廠都是這樣!
其實目前有個最不合理卻每家廠商都是如此,消費者好像也沒有去爭的,就是~手機只有保固一年配件半年,超過六成以上的手機都是綁門號合約兩年或更久,但各大廠卻"變只保固一年",過去的保固兩年不見了卻沒有人爭,廠商才是賺大了!
之前有個"汽車"的例子,保固中的車子變速箱故障,廠商卻不保固,理由是車主未在保固期內"回原廠定期保養",這個也是很不合理吧,但~其實在使用說明上保固條約上卻其實有明確告知(合法與否得看法院),只是一般人不會去看說明書保固條款!
請看某大廠的條文第二項第四條(其實沒什麼人會注意),上述例子非連結案例喔!
你我都不會注意的條款
很多人都是一個旅充去充很多手機,在沒出問題前都覺得無所謂,有問題了廠商就搬出條文,當然消費者也是可以透過申訴保障權益,但能否爭贏?我覺得要看廠商是否佛心!
希望能圓滿囉!
我的情況
我的充電器有 HTC 三星 ACER平板
我都混著充 沒發生狀況
每家廠商的 說明書.保固卡 一定會標注
人為因素 非人為因素
你現在很吃虧的地方在於 你的充電器不是用LG原廠的
LG大可以推卸責任(不管責任於否,又不是我家的充電器)
三星一樣可以推卸(靠 又不是拿我家的手機)
小皮球 香蕉油 滿地開花21....
A..日子一天一天過 沒事了
如果你是LG手機 LG充電器 我100%保證可換一台新的
甚至可以敲詐一筆....
如果我是你 當下發生的時候 我PO文 絕對不會發:我用三星的充電器
我會立馬換LG的充電器繼續充
為什麼呢?
因為......我寧願把手機 充壞 充到爆炸
至少我可以確保 我可以拿到一台新的手機
你現在最雖最雖的情況 就是 懶趴爹勒...
有很高的機會 LG會不認賠(人為不在保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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