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wrote:
老闆娘說這幾天 來買酒的 要試喝酒人變少好多 ...(恕刪)
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就開罰,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就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說:
重六十公斤者喝一又四分之三罐啤酒,或三分之一瓶紅酒或十分之一瓶烈酒,酒測就會達零點一五毫克。
現在罰的重,去福利社千萬別開車 ...
其實從龍山寺站走過去當運動剛剛好
走不回就搭小黃吧

roadmaster wrote:
不知道喝酒騎腳踏車有沒有違規?...(恕刪)
hellohuhuu wrote:
三大夢幻燒酌: 伊佐美、魔王、百年の孤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