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俗稱「波特船」的浮具出海釣魚目前無法可管,新北市政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民眾禁止搭乘浮具出海釣魚,交通部認為引用法源有誤,要求新北市府撤銷公告遭拒。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回應,依據憲法15條,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他也呼籲中央訂定全國統一的規範。
針對波特船引發爭議,侯友宜今天出席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開幕活動表示,依據憲法15條,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在新北市沿海海域內,近年光是釣客落海或是乘坐不安全的浮具出海釣魚,死亡人數高達29人,新北市以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規範,確保釣客安全。
侯友宜指出,浮具採用保麗龍或泡棉製作,非常不安全,且影響漁民作業,屢屢發生事故,也造成國安偷渡的漏洞,為了彌補中央法令不足,新北市勇於承擔責任,守護民眾安全,制定公告希望大家遵守。
侯友宜說,如果中央認為公告要調整,希望中央以全國統一的作為,確保釣客安全,新北這幾年不幸造成29人往生,並搶救無數釣客的生命,付出極高代價,呼籲中央統一立法規範。
釣友們怎麼看
30公分 wrote:
搭乘俗稱「波特船」的(恕刪)
北七
新北市一個月車禍就死20幾個
那麼要不要禁車
https://168.motc.gov.tw/countrydeadhurt/%E6%96%B0%E5%8C%97%E5%B8%82?y=109&m=11
30公分 wrote:
侯友宜指出,浮具採用保麗龍或泡棉製作,非常不安全,且影響漁民作業,屢屢發生事故,也造成國安偷渡的漏洞,為了彌補中央法令不足,新北市勇於承擔責任,守護民眾安全,制定公告希望大家遵守。
1.泡棉相對安全 (救生衣就是泡棉做的怎麼不安全)
自製小船意外死亡人數為3人,不知侯市長說的29人是??
新北市海釣意外死亡人數統計如下→
104:7
105:2
106:7
107:4
108:3+1(108.10.16波特船的案件1人死亡)
109:3+2(109.8.7波特船的案件2人死亡)
註:109年8月7日呂姓兄弟和2名陳姓男子搭乘「波特船」從瑞芳岸際下水,在釣魚時被浪打翻,在距岸約1浬處翻覆 ,2人幸運獲救,2人死亡。
2.影響漁民作業 (這才是重點 漁民放下天羅地網 破壞棲地 製造汙染)
3.國安偷渡 (有任何一個案例是用泡棉偷渡嗎? 漁船比較多吧)
4.新北的責任無法跨過中央母法的 要有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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