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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釣具店被老闆動粗.....(台北)


加菲貓4037 wrote:
發文者躲起來啦!敢PO就不要當臭俗仔唄!


為啥這樣說他?

Bob4050 wrote:
在此提醒前面幾位給版主送暖還說要轉發這篇文的,如果發現一定請你們去法院坐坐。


現在是在演那一部

Bob4050 wrote:
一樣米豈只養百樣人。做生意的一定要是超人,要不然是應付不了你這種……人、po文自相矛盾說我攻擊你確接受店門口地板上紙板害你拌倒的道歉,又說接受道歉確又在這po文做不實的指控這種事都有那你真的要撿查了
當天你和女友已出了門,由於你自己不小心被門口紙板拌倒向前推了女友還被女友大聲斥責你幹嘛推我,是不是被罵腦羞成怒反過來指控我攻擊你你在店門外我在店內這種指控實在離譜。
口口聲聲說去驗傷那就po出來給網友看那種刮傷我看倒像被娘兒們指甲刮的,又說女友可做證、請問你女友是倒 著走路可看到背後發生的事。也許你只是想在女友前逞英雄罷了。
是非黑白就等你提告那時再拿法院判決po給網友看,是非曲直不就明白了。
這之前大家急於送上溫暖及自以為是的正義是否早了一些。


你是店家嗎?

感覺有好戲看囉
你不就是前面不分青紅皂白叫我道歉、賠錢不可以對我心軟的那位怎還問我是誰
你斷案如此神速你去當法官好了(恐龍的那種)

Bob4050 wrote:
你不就是前面不分青紅皂白叫我道歉、賠錢不可以對我心軟的那位怎還問我是誰


是呀
如果你有打樓主,當然支持樓主提告呀
恩 前幾日有看過,事出必有因,可惜只有單方面說法,似乎有避重就輕的嫌疑,現在店家上來說明,跟樓主描述的差有夠多,看來似乎內情不單純,樓主要不要出來回應阿!


dchen123 wrote:
恩 前幾日有看過,事...(恕刪)


趁管妹還沒回收時,搬、點、泡杯,看好戲了

請雙方記得備份,方便提告....控訴對方
好笑了!

看來店家相關人士出來回文了.

樓主跟支持者反倒是龜起來了!

現在坐穩了

有好戲看了


呼籲樓主跟支持者出來面對!!!


真的是臭俗仔!敢刪我的文,真的是沒卵芭,還能交女朋友,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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