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ryan wrote:超大的鮑魚啊@@這拿到市場賣應該很值錢吧 不能買賣. 只能自己食用. 不過聽說有人私下賣給日本餐館. 一粒一百美金. 抓到餐館要罰三千. 我看過香港仔三人同行, 但只用一個獵物袋. 一上岸就被攔下來. 袋子裏一共六隻鮑魚, 全部沒收, 而且每隻罰五百, 一共是三千美金. 我聽到他們苦苦哀求說不知道有每人一袋的法令. 警察一面開單一面說, 所有法規都公佈在網上. 要玩這種運動先搞清法令是自己的責任. 真的很冷也很酷.Lovansha wrote:天阿好大!!!!沒想到想吃美食還得先搏命呢! 說到搏命, 好奇搜了一下舊金山紀事報. 好久沒注意這方面新聞了. 還是那麼令人觸目驚心. 上週日 4/28 一天就掛了三個. 全是抓鮑魚的.我想千篇一律的原因都是: 奮戰僵持到最後一刻, 實在彆不住了才回水面換氣. 這時候稍有狀況就完了. 那裡海草很多. 回浮的時候很容易被纏住.舊金山紀事報
ma11ct wrote:我也很想去玩這樣的運動,釣魚證,還有官方提供的工具總共花多少美金? 海釣執照可以買一天的. 大概是七元. 鮑魚執照都是論季的, 好像五十幾元. 後者一定要跟著前者才有效.所有捕鮑工具, 浮標 (救生圈) 大約加起來也是 五十左右. 個人需要的潛水裝備都可以論日租. 三四十塊應該可以搞定. 以上所有東西一般潛水店都有.金門橋以北沿一號公路二小時車程以後的海岸有一些袋狀的獵鮑區. 北加州海岸有點類似蘇花公路, 很少有可以停車並接近海岸的地方, 所以大部份人都從州立公園或公定露營區進入海邉.這也不失為一種獨特的另類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