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wrote:
之前好像有看過法律上...(恕刪)
純正不作為犯:
指以不作為之行為方式而實現法定構成要件之不作為犯.即違反刑法規定一定作為義務,而構成犯罪者.
Ex:刑法第149條(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
不純正不作為犯:
行為人以不作為而達成刑法規範以作為方式規定之不法構成要件該當結果,方予論罪.
Ex:嬰兒的褓母,以違反作為義務(不哺育)之方法殺死嬰兒.(刑法第15條、第271條)
此次事件釣客和老翁沒有保證人地位~無保護之義務~所以雖然是不作為~但無法可罰~
也就是說釣客不救他是沒違法的~如果今天是釣客約老翁去的話~
那釣客就有要救老翁的義務~打電話報警就算是有作為了~並不是真的要去救才叫有作為~
釣客本身並無義務要幫忙~法律亦無規定旁人要協助警消救援~
因此~基於法律面~釣客是無罪的~基於道德面~釣客是該死的~
結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發生事情沒你的事就跑快點~
不然會被人家說沒血沒眼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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