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tom wrote:釣魚、釣蝦都是極殘...(恕刪) 那你吃魚吃蝦吃肉還不是一樣意思...你別忘了..食物鏈最頂端是誰..(小弟認為是人類但是有些人則不認為是人....)要懂得尊重生命...別大小通吃...這樣子才能永續發展
勉勵 wrote:釣魚是極殘忍的活動...(恕刪) 我認識一對夫妻 20多年前 他們只是個小康家庭男的興趣每週最少一趟搭船夜釣白帶魚 幾乎晚餐都有白帶魚這道菜 十多年來不曾停止多年沒有聯絡 前年才聽到他們的的近況現在人家是獅子會會長 這段時間 炒地皮 金融操作(當金主) 子女都在國外留學這......ps 我個人是相信因果的
你又不是魚,怎知魚不會痛? 蔬菜有沒有感知?上述世間法的邏輯與科學問題可以辯證,可以研究,有人早一步知道,有人比較晚知道罷了!但,不論結果為何?也改變不了法界真相。我的朋友圈中,大多具備大於50%的信心,相信因果輪迴。 (當我與人討論宗教,我習慣問你有多少%相信有因果輪迴)真的具備完全信與完全不信的人反而比較少,可能約不到15%的人,口頭上回覆我,"100%不相信因果輪迴"。但,不論台灣人的認知是否正確? 也改變不了法界真相。我所知到大乘佛教的觀念:有『如來藏』的才是『有情眾生』,人有如來藏,哪植物有沒有?這些知識面的觀念,google的到,請自己查閱,重點是:你有多少%相信?但,不管網路上寫的正確與否?(邪見很多,請小心google) 也改變不了法界真相。但,不管您的信與不信?也改變不了法界真相。法界有真理。人們努力推理也改變不了真理法界有真理。不管人們信不信。法界有真理。人類只能依循這個法。
ayaki wrote:請自行估狗「假佛經 楞嚴經」「佛祖本人都吃肉」...(恕刪) 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說.. 得罪高層對自己是不利而已!!《法盡滅經》 末法1萬年.扣到正法+像法1000年...10000+1000-2600=8400年後..擷取幾句《法盡滅經》1.人民勤苦縣官計克。不順道理皆思樂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2.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劫欲盡故日月轉短人命轉促。四十頭白。3.男子淫侄精盡夭命。或壽六十。男子壽短女人壽長。七八九十或至百歲。4.大水忽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為有常。眾生雜類不問豪賤。沒溺浮漂魚鱉食啖。5.五十二歲。首楞嚴經。般舟三昧。先化滅去。 十二部經尋後復滅。盡不復現。6.於是便滅。吾法滅時亦如燈滅。自此之後難可數說。如是之後數千萬歲。7.彌勒當下世間作佛。天下泰平毒氣消除。雨潤和適五谷滋茂。PS: 是不是跟 基督教 的聖經說[諾亞方舟]的雷同啊!!壞人多>上天要懲罰>大水>有人解救..但是更詳細~~人才有強的造業能力,[想]的功能..動物沒有果報 個人解釋為 債務觀念, 你欠的下一世就要還(尤其命債.但是不一定是償命)....人家欠你多 = 好命..你欠人家多 = 歹命
動物會表現出痛苦~我們也是活動的物種 所以釣魚你可以清楚的看到 他們痛苦的樣子所以不應該加諸在別人的痛苦上~而讓自己感到快樂~有成就感所以佛教有說 三淨肉佛陀說:有三種肉稱作不淨肉,這三種不淨肉,我在此鄭重告知大家,不能吃。第一種情形:若看見這肉類是專為我或因我而殺,這種肉類就不應吃。第二種情形:若從可以相信的人那裡得悉這肉類是專為我或因我而殺,也不能吃。第三種情形:若到某人家中作客,此人家中畜有頭、有皮、有毛、有腳、有血的動物,該名主人能作十惡業,常常殺生,為了款待我而殺害動物。以上三種情形,就稱作不清淨肉,你們都不應吃。反之,有三種淨肉,可以吃。若非看見、未聽說、也不懷疑是為己所殺,就可以吃。植物斷支會在生長~我們看不見他痛苦的樣子你斬斷可以吃的動物 還能生長嗎
我滿同意菲律賓總統杜特蒂說的誰可以証明上帝存在我就辭職,就好比說誰可以証明真的會有輪迴會有因果報嗎,不要被這些宗教的言語文字困住於心,相信那些文字上的無來由的說詞不如起而行做善事說好話做好事,這社會需要的是這些人而不是信佛說語的一堆廟一堆宮一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