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客123 wrote:請問諸位大大:小弟將...(恕刪) 您所興建的這個大小應該視為圍牆,而圍牆需要申請雜項執照,不過每個縣市對於圍牆可興建高度的規定不一,所以還是要洽詢當地的建築師評估,至於需不需要管委會同意,我認為只要可以合法申請話,就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