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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拍文]我被踢出一個園藝的社團

酷里斯帝 wrote:
確實如此,有時是非不(恕刪)


廣告不實這部份是比較有爭議
我個人加入過一些社團
如果沒直接打出相關的價格等
然後要求團員私訊的
就會視為贈送物品
若是有收費行為就會變成廣告不實這類的踢出
就是不希望每個人去私訊卻要嘛不實價格要嘛問題一堆
因為那怕管理員說不介入買賣糾紛
但出了問題還是都會跑去找管理員呀
另外
就像我是中和人的社團一樣
團長一開始就表明這裡就是一言堂
這社團就是他獨立創的
他沒辦法每件事每方面都顧到
如果覺得不妥的就請離開
那麼管理員有錯嗎
其實也沒有
加入別人創的社團就只能接受一切的規範
那怕覺得不合理也沒辦法
社團能夠做大代表多數人或許都能接受這個管理方式
若是自己無法接受只能另尋他處了
rageevil wrote:
如果沒直接打出相關的價格等
然後要求團員私訊的
就會視為贈送物品
若是有收費行為就會變成廣告不實這類的踢出
就是不希望每個人去私訊卻要嘛不實價格要嘛問題一堆
因為那怕管理員說不介入買賣糾紛
但出了問題還是都會跑去找管理員呀

非常認同您的看法!
我在該事件中也表明我非常不喜歡那種不講直接講價格,要人私訊的那種販賣文,
同時也贊同管理員的對該員的處置。
我們質疑管理員的,是將該員指為"騙子"一事。
該員在文中沒有任何表示贈送之意,雖然行為討厭,但稱不上"騙",且實際交易者也沒人被騙。
我們質疑這一點卻引起管理員大動怒火,為自己講了一堆卻仍避開我們質疑的點。
或許如您所言,社團就是個一言堂的世界,
誰發起的就是誰的,不爽就別來。
可是身為當事人,被隨便誣指莫須有罪名,且被踢出而完全無法為自己辯解,
心裏難免會有含冤莫白之慨!尤其我是為他人發聲,結果連自己也被踢出還封鎖~
酷里斯帝 wrote:
非常認同您的看法!我(恕刪)


騙子的問題無法判斷對錯,
畢竟,
就我們自己社團遇到的都是在私訊中出問題,
單看表面上的文章都是符合規則,
但私訊部份就無法得知是否有問題了,
至於看到團員被冤枉幫忙申訴卻被踢,
這個就要看包括同時被踢的人,
是否有些是不理性的發文或私訊了,
某部份而言或許我自己管過大型社群和論壇,
很能體會有些人會檯面上表現一種但私訊罵的又很難聽,
公開私訊又容易有問題,
變成有時管理員踢人或做出處罰時容易被誤會呀!
這時我就覺得我曾經加入別人社團的團長寫的很好呀!
或許他的規則不近人性,
但至少他挑明的說清楚,
這裡就是一言堂就是不接受申訴,
若無法接受就請離開,
為他自己為其他幹部省下不少事這樣
相關規則如下圖可以參考囉!
最後,
我還是同樣的話,
這社團管理者若照你們所說的確是有點處理不當,
但另一方面來看,
社團本就是創辦管理者的私有物,
有沒有需要每件事或處罰都對團員說明或是交代的,
我覺得也不用這樣做,
因為大型社團的問題實在太多了,
除非你們那社團非常和諧都沒有什麼問題呀!
不然就我個人來說常開上線就是兩三百封私訊,
再加上檢舉的通知,
每天平均都有五六百封要看,
你覺得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在上面呢?
或許是因為自己管理過,
所以我對管理員的處理比較能夠接受或包容?
也比較不會想去和他們爭,
看不慣我就會自行離開這社團去尋找其他社團加入,
和管理員爭通常都不會贏的,
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的單位全都是他的人,怎麼和他鬥?
放寬心吧!

這小事

樓主開一社 自己就是橫霸一方的管理員

為這多努力 勞心

別把努力 勞心用在討拍了

期待你的開社
忍不住回覆了,
我也有加入該社團,
但一直以來都是有興趣的發言才會進去看,
最近也發現有一個熱心回覆的人語言蠻不客氣的,
看到這篇PO文才知道他是管理員,
雖然確實會回覆正確的作法及知識,
但有時候對求救文也不教導正確的作法,
對於其他熱心的人的回覆只會叫人不要亂教,
但有些時候我往下滑卻沒看到他正確的指導,
看了許多文只要指導不正確就豪不客氣地叫人不要亂教亂說話,
我相信會回覆的人都是熱心,作法不一定正確,
就算他有專業知識但回覆絲毫不留情面豪不客氣,
不能說他錯,但口氣真的太差,
我覺得如果你不想別人亂教乾脆以後每個求救文都管理員回答社員不回答不就好了,
所以我後來也退出了
Grace211 wrote:
看了許多文只要指導不正確就豪不客氣地叫人不要亂教亂說話,

在那社團待了一段時間,那位管理員一向把網路一些教學文貶到一文不值,
都當作別人講的是迷信,他自己講的才科學.....
如果你有一點底子,看久了自會判斷那位管理員所謂的"科學"有多少可信度。
園藝確實是一門科學,但植物種得好種得不好,牽涉到的因素很多,
單看一些通則其實很難抓到真正的問題,過度的自信真的就只是自負罷了!
北歐雲鄉 wrote:
別把努力 勞心用在討拍了

期待你的開社

嗯,其實開這樓很大的意義上是為這個事件做個記錄,
因為我這種小社員被踢出就好像是沙漠中一粒小砂子被吹走一樣,
不留下一點痕跡。
但它代表一個不公不正的事件默默地發生,悄悄地抹除。
與其說我想公審,更應該說是想有機會的話公開來接受大家的公評。
rageevil wrote:
社團本就是創辦管理者的私有物,

認知的問題吧,我也能理解你所說的。
不過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看,社團或許不"完全"是管理員的私有物。
因為臉書不是他創的,功能不是他做的。
說穿了,他也只是用了臉書的一個功能,變成管理員。
而在這個功能底下,他被臉書賦予一個管理員的身份和權力,
但是否就代表可以"為所欲為"?
當然在目前的功能之下,很遺憾是可以的,
也誠如你所說,這是管理上的方便。
因為如果不這樣,這將會變成一個非常複雜的社會關係,
所有的是非對錯將需要一套非常龐大的機制來維持。
這會變的不切實際。
但總該有一個底限存在,例如有損他人之人格是否允許之類。
買賣之事,就是商業行為,商業行為被指為"詐騙",跟你說人家亂教別人種花是不同的。
我是沒有跟管理員私訊過啦,
我的一切發言都公開,以一般人的標準來看應該跟"罵人"沾不上邊。
總之,這是一個小事件,既然是可預期的結果,我也沒那麼玻璃心,
提出來當大家聊聊的話題也好。
酷里斯帝 wrote:
認知的問題吧,我也能(恕刪)


是否為私有物的問題我想真的只能看從那個角度來討論,
如果要用整個臉書來討論,
那我想的確非管理員的私有物,
但如果這樣套用下去的話,
那麼很多人或公司的網站其實也都非私有物了,
不論是花錢租用或是免費租用的網頁空間,
都是使用了該主機上的功能去架站,
那麼這個站究竟架站的站長有沒有完整的管理權,
能不能設立自己所謂的站規去為所欲為呢?
當然違反法律的部份先不探討,
就架站者是否能隨心所欲的在合法範圍內架站及管理呢?
是否可以看那個使用者不爽就ban掉他呢?
我想這應該是可以的,
只是這樣做的結果或許會造成用戶的大量流失而已,
不是嗎?
至於你說提到的底限存在這部份,
我們單純講這段就好,
有損他人之人格是否允許之類。
買賣之事,就是商業行為,商業行為被指為"詐騙"

這段其實蠻有趣的,
以詐騙這行為來說,
以自己非當事人的情形下,
是否能夠單從社團板面上所看文章就出來擔保他沒有詐騙呢?
若對方的私訊有任何詐騙的意圖又該如何處理呢?
而對方若是在私訊做出了意圖詐騙的動作,
那麼是否管理員該做出處置呢?
這部份我們之前在管理巴哈姆特板面時很常遇到,
有些人在版上就是正人君子的樣子,
私底下的私信就有詐騙行為,
也不只一個板友反應過,
當時也是有類似和你一樣的人出面幫對方說話,
而管理者又卡在這條站規,
├第八章 侵害著作權及個人隱私
│├第23條 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他人之個人資料、信件或訊息者,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
無法公開私信部份以取信板友,
請問您覺得這該如何處理是好?
就單純只看板面上有沒有違規就好?
不去管他在板上私訊如何詐騙板友嗎?
我們當時也是有開放交易所以有這類問題,
到最後我們也只能把整個交易區廢掉,
那怕他是詐欺犯也已經被人提告了,
我們還是無法公開私信,
因為詐欺犯也還是受站規保護呀!
我並不認識該社團的雙方人員,
但我只是就可能的認知落差提出來討論而已,
一般社員看到的常常都是表面,
而管理員有時才會看到問題所在呀!

PS:
最後舉個例,
以前很多人喜歡上的網路聊天室,
很多人都以為私密對方就很安全?
事實上在管理員的面前每一條私訊都是公開的,
我們的畫面常常都洗的亂七八糟,
而很常看到的就是幾個男使用者在討論要約那個網友出來,
或許有些是打打嘴炮的,
但有些就真的私訊在討論要如何犯罪,
以管理員的立場其實很難介入,
不介入又感覺看著對方受害?
試想一下若你是管理員,
該如何去做呢?
這些其實都是管理者會遇到的難處呀!
rageevil wrote:
這段其實蠻有趣的,
以詐騙這行為來說,
以自己非當事人的情形下,
是否能夠單從社團板面上所看文章就出來擔保他沒有詐騙呢?
若對方的私訊有任何詐騙的意圖又該如何處理呢?
而對方若是在私訊做出了意圖詐騙的動作,
那麼是否管理員該做出處置呢?

您好!
我想您誤會了。
我們並不與管理員爭論那員是否為詐騙,也不是在為該員辯護或擔保,
而是在"問"管理員,說他為詐騙是何依據?
所論的,當然是現有的資訊,
我甚至也在該留言中強調我僅依據被管理員貼出公審的文來判斷,
是否私底下有什麼,再請管理員指正。
我們在該貼文中找不到"騙"的因素,連跟他交易過的幾位都出來為他申冤了,
因此才質疑管理員。
其實事實很明顯(就該貼文內容而言),就是少數人自我解讀,腦中自動生出文中沒寫的文字,
然後說那是騙人的,管理員貼出公審,引起一堆社員盲目跟風大聲叫好而已。
而管理員從不回答這點,以非常激烈的語氣,以及非常"社團為私有物"的強烈風格,
對質疑者一一回擊。但也只在說他多辛苦、社團維持多好而已。
一開始說他是騙,回不了我們的質疑,又說他這是廣告文,
社團不是不能廣告,只是有非常嚴格的規則,要先對社團"有貢獻"才行。
其實這是個難解的議題,雖然社團這種東西在生活中可能根本不值一提,
但這種大家都自然而然認為社團是發起者私有物的觀念,
造成一個又一個小型的獨裁圈,總覺得是一種既合理又病態的社會風氣。
也不是要爭論什麼,就提提我自己的看法而已。
青菜蘿菠

版主您也不用太放心上, 畢竟很多社群都是一言堂.其實詐騙與否不重要, 重要的是管理員的認知.當然, 也是有很多熱心願意分享的管理員;只是, 這管理員看起來並不是那種暖心之人.

2021-08-12 9:05
酷里斯帝
酷里斯帝 樓主

感謝您的鼓勵!

2021-08-1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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