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梅森林 wrote:
長輩新購入一間位於二...(恕刪)
建議版主小心管委會廣義沿用這一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
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
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
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
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
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
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
,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請特別注意那一句:
...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烏梅森林 wrote:
感謝各位回覆, 所以應該是說:
要有區權會同意的前提下, 在依照法規建花架才是合法之途...
可是那是不是連種哪一種樹, 哪一朵花都要區權會同意呢?
難道美美的花園假設有住戶看不慣, 都有被拆的可能性嗎??
...(恕刪)
>>>
版大最後理解的沒錯
要在露台增設花架
就只能跟管委會溝通 , 或在區分所有權會議中提出 , 獲表決通過即可
>>>
但我想 , 大部份的人
都會懷疑這是一種按步就班 , 造成實質違建的方式
>>>
在私有領域內 , 種什麼樹 , 什麼花
只要不是違禁的花木 (大麻 ...)
是無需其他人同意的
另外 , 如果花架巳透過管委會表決通過 , 當然就能設立
有住戶看不慣 , 要拆的話 , 當然也是照這程序
如果有損壞權利 , 可以要求賠償
烏梅森林 wrote:
感謝各位回覆, 所以應該是說:
要有區權會同意的前提下, 在依照法規建花架才是合法之途...
可是那是不是連種哪一種樹, 哪一朵花都要區權會同意呢?
難道美美的花園假設有住戶看不慣, 都有被拆的可能性嗎??...(恕刪)
又在硬凹了..愈說愈神奇..明明完全不相干的情況..
問題不光是在於管委會或社區住戶同意
而是該區域本來就不屬於是你專有吧
你有的只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所以你才會需要他們的同意..
如果該區域是你買下的專有區域
你想作當然沒問題..
而且我一點都感覺不出那叫作美
如果整個社區能統一規畫那我認同他叫美
旦要是住戶自己隨自己的喜好
東一塊西一塊的建..還建的都不一樣
的真的不知道這是那國的美..
你當畢卡索名畫..所以不懂的人都看不懂這其中的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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