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Chen650408 wrote:
H大是S...(恕刪)
據我所知
sony的手機指的是

有沒有注意到那個紅色框框??
那個才是SONY的LOGO
我至今尚未在sony ericsson的手機上看到這個LOGO
之前沒有,相信以後也不會有
這支手機一直到現在還是有人很喜歡,我記得站上有位神人曾經翻新過這支手機!
sony ericsson的LOGO應該是

陳詹姆士先生..我對您要把sony ericsson的手機稱呼為SONY的手機沒有意見
===是Sony或是Sony Ericsson對於一般人根本沒有差敢把Sony印在手機上,Sony連帶也要負責這是品牌行銷的基本====
但是sony至始至終都沒有把sony印在上面
印的是sony ericsson
他從頭到尾明明白白告訴你那是sony ericsson
又何必再次站出來告訴你那是sony ericsson不是sony
題外話,那隻Z18當年有幸把玩過,烤漆,五向轉盤真的是當年無人能及,絕對對得起SONY的金字招牌!!
要修改或什麼的應該還是要由專業的原發行者來修會比較好
這樣應該會多幾道程續吧
而且這麼強大的機子一出來問題一定會有很多是之前sony ericsson自己在測時沒發現的,如果大量售出那麼多還是有問題的機子,倒不如先慢慢把bug處理掉後再大量出貨會比較好?~
hygh771202 wrote:
這好像是我最近在01...(恕刪)
1.其實絕大部分的消費者都知道SONY與Sony Ericsson是兩家不同的法人
法律上的人格也是各自獨立,但若是因為曾經使用Sony Ericsson而有不
好印象的消費者,而把負面印象投射到SONY,那也是再正常不過的,誰叫
SONY這四個英文字母也印在Sony Ericsson的手機上面
2.Sony Ericsson可以簡稱為SE,但也可以簡稱為SONY,因為既然是簡稱,那就
端看使用者習慣,只要在不違反版規的前提下,我想以SONY當作Sony Ericsson
的簡稱,旁人無可置喙
3.如果我沒記錯(若有記錯,請指正),SonyStyle的網站或是實體通路(西門旗艦店),好像也有在賣Sony Ericsson
的手機,要是今天在SonyStyle買的Sony Ericsson手機有瑕疵而造成消費者受損,SONY是無法全身而退的,不
管是民法的契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方面,所以這兩家公司真的這麼好切割嗎,我想未必
以上,個人見解認為,以SONY做為一個稱號,是無可厚非的,雖然這兩家確實是不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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