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SE在未明確告知狀況下,升級系統並導致若干問題,
經向反映問題後,客服推稱目前沒有技術能處理,台灣SE則推稱大陸客服之決定其無權干涉.
小弟因此主張SE有責任:
1.將本人系統恢復出廠狀態
2.未來應在系統升級時做出明確警示
3.台灣SE應設置申訴窗口,不得以無法干涉大陸客服決策為由推卸其責任.
雖然以上要求均屬合理(小弟自認為), 且符合法規並保障台灣消費者權益,
不過很意外地在01遭到若干網友情緒性砲轟(原因不明,其所持部分理由小弟覺得不可思議...)
總之,
按之前小弟承諾,將申訴結果公告周知,
目前法規處就本案裁定移送商業處,並限定45天內處理完畢.
並期待更多網友能珍視自己權益,合理爭取,不要受他人左右,成為廠商不當得利的受害者...
備註,若干細節請參考本人回覆網友之文章,本處不再整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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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 舊PO原文
小弟的NEO被Sony Ericsson PC Companion 2.0自動升級到2.3.3
(詢問我是否要"軟體更新" 卻沒顯示是"OS"升級)
升級後 發生以下問題:
1. root功能消失
2. 部分需要root權限的軟體無法使用
3. google語音搜尋少了繁體中文版
4. 手機訊號不穩定,會瞬降2~3格.
打去SE要求恢復到出廠狀態(含OS及SD), 已修復以上問題
沒想到SE竟然說
無法恢復出廠狀態, 僅能恢復設定(恢復出廠時參數,但OS及SD卡內容都仍是新版狀態)
對於他們未明確告知就自行升級用戶的OS導致問題 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請問版上大大 難道我就這樣拿著半殘手機 拿SE沒辦法嗎?
手機商可以這樣在未告知得狀況下變更用戶的OS系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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