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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結果回報] NEO被Sony Ericsson PC Companion 自動升級2.3.3的問題


eosinchen wrote:
樓主搞定過那些國內外...(恕刪)


某大產險公司代位求償 結果當庭撤銷 法官反問我要不要追究責任(應該說是很明的暗示)
HP行銷活動標示不清損害本人申請禮卷權益 最終獲得禮卷 及若干HP致贈的"誠意"
某外商於尿布產品網站不當收集用戶資料且不提供"拒絕資料用於交叉行銷"選項 經兩個月打仗後對方吞敗改站(具承包商說 小弟之前已有一兩年時間有許多用戶去抗議均無效)
族繁不及備載...
好吧 這樣說有點誇張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個案大約還有四個 不算族繁 XD
(小弟只玩態度惡劣的大公司 小公司我是不碰的 本土中小企業經營已經很困難 要多多體諒支持)

其實你的問題 說真的 我這樣回你 你會學到啥嗎? 不會的
而我能跟大家分享的 之前就已經寫得很清楚
願意看能學到的人自有收穫 拿著錯誤觀念滿心想來打嘴砲 我多說也無益囉(反而還會被曲解)

最近開始要忙了 所以這串討論我就不再回了
反正 人生就是這麼回事 不用太在意啊

01名言 誰認真誰就輸了.... (好像不是來自01? )
誤PO~ 誤PO~ 誤PO~ 誤PO~ 誤PO~ 誤PO~ 誤PO~ 誤PO~ 誤PO~

gacker wrote:
你完全搞錯了1.X1...(恕刪)


聽到法學素養,這就有點讓我想寫了

gacker兄主張自我權益是無庸置疑的!!

我的法學素養沒有很好啦,但我每次看到法律相關的還蠻喜歡跟人討論

從因果關係來看待這件事就好了不是嗎?(先按下"確認"要昇級為因,其果便是你的狀況)

再看是否有善意第三人的對價關係(第三方root是否侵權)

另外需舉證此升級是否有對"您"有侵權行為!?

而值得提其損害賠償!?

若要爭取自己的權益,請多收集一些物證會好些

況且...若neo的root權限出來的話,第一點不就不攻自破???

這是我給gecker兄的建議!祝順心
你跟他說外觀 他跟你說性能 你跟他說性能 他跟你說發展 你跟他說發展 他跟你說外觀.....就輪迴呀
我想表達的只是最早期的android系統x10就已經有公告了

當然原廠不是針對x10而是針對android

我說的法當然不是法律的法而是原廠的遊戲規則

您也真愛說笑,用膝蓋想也知道法律沒root手機違法這條

產品當然不會標示root違法的警語

因為這是公告

產品說明書是「正常」使用的使用說明

警語也是針對硬體部分

這些會危害他自己產品的東西怎麼會寫上去呢

既然你提到法學素養了

假如。你改裝汽車開出去出車禍了,難道會說都是車商的錯嗎?

你說沒root的手機就是半殘那也就是說大家拿的手機都是半殘囉?

root若沒有違反SE的遊戲規則你也不用請你朋友幫你root了呀~

一開始你要是用官方的unlock bootloader的話也不會出現這問題吧?

資料也回不來了就用官方的unlock bootloader吧!

反正都是取消保固不是嗎?

既然原本2.3.2版本不回來了我也不知道你真正care的是你手機的版本還是care原廠給你的回饋??

你有跟原廠提到你的手機有root嗎?若有那他後續處理算你費用是應該的,沒算你費用是佛心的。
還真是不爭氣的笑了..
當以為是什麼豐功偉業
打的國內外大廠哇哇叫 連屁都不吭一聲
不過是要幾個"誠意"...
這個好像跟神做的事差很多...
果真是嘴砲來著的...
跟我昨天跟嫌巷口麵難吃
再凹他一盤黑白切 一樣等級.....

說的也是.......
喔!!我想通了!! 那妳想開了嗎?!
像這種打嘴砲文章最忌諱用詞遣字....陷阱很多一不小心會惹上官司
所以回這種文章物用太多情緒字眼跟形容辭...新聞播了很多案例
ilovemilk wrote:
聽到法學素養,這就有...(恕刪)



嗯...民訴沒學過
所以用刑訴的角度來看(反正程序法大同小異)

在法律上
你不能期待對方,也就是說你一開始必須要站在客觀角度來看
而不是主觀審客觀
基於這條件下來,你不能期待客戶100%了解你的產品
在廠商角度來看,的確是需善盡告知義務
所以你說的因果關係,那是在上面這前提之後
"你須擔任告知的義務給消費者,而後再給消費者做選擇,然後再次確認消費者的意圖"
相對來說,如果業者有善盡告知,而後產生的問題,業者僅須負擔一部分而已
主要須由消費者承擔,這就要看廠商有沒有"善盡告知"。
也要看樓主跟廠商對打的是哪個部分了

至於對價關係
主觀上認為,ROOT給了樓主方便,而樓主利用ROOT執行許多相關程式
客觀上認為,ROOT並沒有給樓主方便,因為多了一道ROOT程序,不過樓主因為ROOT也執行許多相關程式
因此,ROOT並沒有主動給樓主方便,而是樓主去對ROOT要求,而ROOT回報給樓主
這並沒有達成對價關係,因為以ROOT方來說,樓主並沒有給它任何利益。

升級的侵權,如果要來個三方論說,變成
主觀上升級確實造成樓主被侵權
客觀上則是升級提供完善服務,以及對產品售後服務的盡責
不過,如果樓主的出發點在於,升級之後不能使用ROOT的相關APP,那廠商有阻卻違法事由
如果樓主出發點在於,升級之後訊號不穩定,那廠商就有義務來進行"後續"
上面一個是以非正當,一個是以正當來看
廠商提共的正當ROOT方法是"幫你解鎖",所以...

(大概是這樣吧~~沒很仔細去想,雖然法律是要求精確。不過如果真的告上去的話,這大概會是獨任制,這就要看那法官怎麼判了,因為在法官的權限,以及他對這方面的認知。如果上面哪邊錯了,告知一下小弟吧)
唉呀~
版大真幽默啊
你朋友傳MAIL給你的時候你都沒有問你朋友這是甚麼軟體嗎?
來源!功能!後果!是否為正版軟體.....
再者
修改手機權限不就是改機了嗎
或者
你朋友只是模擬兩可帶過此軟體的功用?
沒有老實的告知此舉會違反到原廠保固嗎?
那這樣的話我是建議你可能連你朋友也要抱怨一下吧
給你這麼詭異的軟體
害的原廠都不知道該如何處裡
話又說回來了
原廠要如何賺ROOT這一筆市場哩?

不過我有一招可以對附原廠
並且可以釐清版主的清白
請原廠再拿一隻跟你原本版本的機子
以及當時你朋友給你的軟體
當著法官的面再刷一次
還原一下真相
如果刷機過程沒有出現警告標示
你放心
原廠一定會滿足你的要求的
因為這就是原廠以及你朋友的不對啦
為何沒有明確標示此軟體對手機有害
導致樓主還得費心費力的去處理這種小事
順便請消保官罰一下這種大鯨魚
讓他知道消費者的權益
那你也可以凹一下你朋友讓你捲入這不必要的麻煩
加油~


免費請你的
肯定版主的勇氣再給你一個
結果咧....
結果咧....
結果咧....
結果咧....

都快過三個45天了...

喔!!我想通了!! 那妳想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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