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_Loeste wrote:2018.09.30...(恕刪) 真的告了?其實我一直認為他只是嘴砲,根本沒去告,只是用一些話嚇人阻止別人批評他,不然他早就用 手機 加 HDR+,拍一張三聯單的照片,然後再調色修圖,po上來炫耀了,結果最後被告的是…
成立【品牌粉絲互槓區】以後,各品牌討論區就可以明確禁止言語霸凌,想要互槓互鬥的人都可以去該區互槓,這樣就不會污染其他討論區。例如這裡是 Sony 產品討論區,怎麼會討論起提告的事情? 台灣島上某個人提告另一個人....這跟 Sony 產品的關聯性是什麼?saokie wrote:這只是基本的尊重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