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nywhung wrote:嘻嘻所以原本文章被...(恕刪) 有臉不要想丟臉,文章正名完了,標題多了後面那一段,讓大家看看到底有誰在狼狽為奸想知道由來的人請看第 39 樓與 116 樓,FunnyWhXXX 令人感到不恥的惡意檢舉行徑與態度
5j3rul3 wrote:M01 令人失望!...(恕刪) 這個世界本來就沒有公平的,樓主放寬心吧,來到別人的地盤只能遵守他的規則,以前這裡是讓人被推坑,得知新產品資訊,請大家協助疑難排解,自從寫手門事件之後,這裡就當作路過看看,能幫忙其他人就幫忙,也已經淡定的不跟專業黑計較,他們也要工作賺錢嘛。我沒有指名道姓,你要對號入座就隨便你了,忍受不了就回報吧,反正回收桶文章我也沒少過。
5j3rul3 wrote:M01 令人失望!!...(恕刪) 我的文也常被刪,雖然超幹! 但是仔細想想,這也不是一件壞事,反正可以亂罵一通,過幾天就被刪文了,不用擔心被吉,這是站方保護大家的德政!站方要一直找文來刪,花掉的人力成本其實很高的!
這篇理論上應該也活不久了...要抱怨檢舉的人,就直接打出完整ID,別再XXX了...文章內容如何都還其次,正名是01要求的...立意良善是好事,但如果用詞遣字過於極端,我覺得也不妥...別因為小事,最後搞到自己被告就划不來了...
extreme pig wrote:我的文也常被刪,雖然超幹! 但是仔細想想,這也不是一件壞事,反正可以亂罵一通,過幾天就被刪文了,不用擔心被吉,這是站方保護大家的德政!站方要一直找文來刪,花掉的人力成本其實很高的! 大部分你的文章也是言之有物,可是遇到你討厭的品牌時,你是狂戰士般地謾罵,且毫無理性可言,什麼難聽的詞都來了,關於這點是著實可惜。您有再好的優點都被淹沒。最後,01會幫你刪文間接幫你免於被吉,這的確不是玩笑話,確實說對一半以上。但我仍然認為,即使有免死符還是不該: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5j3rul3 wrote:M01 令人失望!...(恕刪) 是讓人失望不過你說的那樓跟公眾霸凌只有一線之隔有權利制裁與霸凌的只有房東也就是M01但你行使了它的權利自然要處置了我用了房東一詞也就是說,我們只是房客要住不住,權利在於我們但住的規矩如何,是房東來訂不爽就只能不住去別間不然呢? 告倒它? 用什麼告?不上才是最大的懲罰你會不上01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