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的起爭議的是
有人在下列回復
"難道我買了 防彈衣 就要往自己身上開槍測試?"
說實在 我當時笑了

只能說 義和團真多 不知道哪裡來的臉說 H粉是義和團
skyscar wrote:
老兄,都46歲了,怎麼還這麼沉不住氣?
美國是很保護消費者沒錯,但這也不代表消費者不用提出證據就可以告廠商吧?
這樣的話,那我爽我就亂搞一下,然後去告廠商就好啦,反正我也不用提出證據是產品有問題
廠商主打防水沒錯,消費者買回來想試一下也沒錯。
但現在問題是,樓主什麼圖也沒有,這樣您也信?
外人不能說三道四?請問您是在哪回文的?一個公開的討論區
為什麼網友就不能持別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