獠 wrote:
我也覺得SONY體驗會機子有關快門音選項
但是實際出貨機子沒有
這樣實在有誤導大眾嫌疑...(恕刪)
我也這樣覺得耶,讓我失望了很久
勇者 吉姆 wrote:
樓上一群人在搞笑嗎? 還一堆人連著幫腔簡直昏倒
台灣法律明規範手機拍照要有聲音否則犯法,體驗會上不過是工程機當然不再此規範
請問大大可否列舉出是哪一條法律條文說明應該要這樣做的呢?
勇者 吉姆 wrote:
是您沒GOOGLE還是我沒GOOGLE? 還是我和您不是一個世界上的GOOGLE?
http://law.asia-yp.com/law_knowledge05v.php?data_id=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