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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結果回報] NEO被Sony Ericsson PC Companion 自動升級2.3.3的問題


ops0125 wrote:
幫大大補充修正一下
pcc也可以進行os更新,
方法跟us一樣。

差別在us要關機才可以檢測更新。
pcc只要手機開機中接上電腦就會自動偵測有無軟體更新。


謝謝前輩指正!

pcc 筆者根本沒裝,只安裝 US 就夠用了!

謝謝!
danieloy wrote:
自己不會使用 PC ...(恕刪)


消費者導向並不是壞事,請用智慧導向,不是一昧都是消費者對,OK!?

非常讚同你的說法!!!
說真的你誤把自己的所謂消費者導向給無限擴張了

"對於他們未明確告知就自行升級用戶的OS導致問題 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就針對這點來說
在PCC上面升級的說明,對於公司來說已經做到告知義務了
就算你認為不足,不僅在官網還有FB(這可是SE管理的平台之一)上都已經有提到了
法律上基本上已經佔住一腳了
如果你要說他沒打電話給你說要升級,這點你就算去消保官那,他應該也不會跟你說太多

另外PCC升級他有讓你選擇是否要升級
這已經讓你有個人意願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這也站住另一腳了
如果你在不明確的情況下,你應該是要拒絕,然後詢問之

兩腳都站住了,你覺得你是消費者又如何?
不是消費者都是對的,當公司善盡告知義務(已經有利用平台告知),又讓消費者有權利選擇
你覺得又出錯是消費者的問題還是公司的問題??
然後你蹦出來的問題...那對公司來說是正當手段嗎??ROOT基本上你該當作是蓋起來的使用方法
是一種大家都知道的方法,但是對於公司來說是不希望有的

至於你提到的消費者權益
建議你去看看法條吧,消保法,你完全站不住腳
雖然沒學的很徹底,但是課本幫你翻一翻,在第二章第四節是你所要的
然後第五章是你解決問題所在,已經幫你挑出來了,你可以去看看
法條講究的是精準,多少上電視鬧鬧的案件,很多在程序上就過不了關了,更別說進到法條關卡了
之後就摸摸鼻子自討沒趣,不是會鬧就有糖吃,要鬧的有技巧
你這樣只是以理為出發點,而非法出發點
如果SE公司肯幫你,只是他好心或太無聊罷了,你打去客服也只是他的服務項目,接你的電話


你真的太過無視於法條存在了,過於以自己為出發了
真想補個連幫都不想幫你的圖示
最近好多無意義文章都讓我不由得認真起來了...

裝了這兩套測試,哪個比較好用.....

SwitchPro Widget 多鍵開關 v2.0.1

Extended Controls 多鍵開關 v5.3.1





結果.....

昨天晚上凌晨3點多灌完兩套APP後,就沒去注意其他,去睡覺!

隔天早上去外面要連網路就無法連,試都不行,接著還原場預設值後,更慘來了!

按鍵中間的Home,整個都失靈,有些軟體還原後,都不能用,甚至QuicMarm原本可用,變成不支援....

氣死! 該死的APP搞死Neo!

連家裡人打電話給我,都沒有收到!





最後辦法只能升上去做重刷韌體,原2.3.2韌體已被搞亂,逼不得已,本來是要等2.3.3的ROOT再升!



剛刷完後,開機變快很多!

關於數據傳輸的圖示,也改跟其他小工具的圖示一樣!

倒是多些1~2個APP!


目前暫時無法ROOT.....






不知道2.3.3的何時出root,至於十月份要出的2.3.4,也何時出XD

aliona wrote:
說真的你誤把自己的所...(恕刪)


謝謝你的意見
幾個重點跟您報告:
1. SE僅詢問是否要"更新軟體",並未告知"系統升級"及"系統升級可能導致功能減損",這是其疏失之一
2. 根據SE的公告內容, 其更新是達成「獲得最佳化的手機效能以及全新和改良的手機功能。」結果是我的手機損失部分原始功能,並發生收訊瞬降的狀況,故不符合其說明.
3. 目前已成案,看來相關單位跟您的見解並不相同.

小弟並非以自己的立場出發 而是以SE對客戶的承諾是否達成為出發點
正如您所言 小弟不懂法律 所以SE是否違法 應承擔到怎樣的責任 就交給相關單位處理吧

感謝您的指教~

gacker wrote:
謝謝你的意見幾個重點...(恕刪)


不過就是個更新,
有這麼嚴重嗎?

545566 wrote:
Root這功能,對S...(恕刪)


其實很有趣
在這個版上 有許多似是而非的傳言
例如:"ROOT就沒保固" 這件事並不存在
在NEO的產品包裝或原廠網站都沒有相關的規範或說明

真正沒有保固的是 "透過SE系統申請解鎖以取得ROOT權限"
申請前 會有訊息告知這樣會造成SE的保固中指... 嗯 應該是終止...

又例如 PCC不能升級OS 這我就不多說

01很多網友 也很多資源 小弟非常珍惜也感謝前輩的分享
但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 只能用一個普通消費者的角度去看事情 而不是沒有精研01就一切都活該
我想這也是大多數01前輩的分享精神所在(當然自己爬文做功課是必要的)

對普通消費者來說
 買SE 包裝上沒有說ROOT破保固
 朋友傳檔給我一鍵ROOT程式 裝起來非常合理
 購買並安裝某些ROOT才能使用的程式 當然也很正常

 SE未明確告知就升級了系統 導致部分功能失效或異常 那就是SE的不對
因為這個更新並未達成SE承諾的"提供改良手機功能" 而是"限制手機功能"

其實我的要求很簡單
SE應該在軟體升級前告知用戶 "這是系統升級 可能造成XXX的風險"
我不懂這有何難 更不懂部分網友為何覺得SE沒責任這樣做 反而來怪提出這個需求的消費者

PS,
事實上,我更新前有打SE客服,問他說PCC是否是更新NEO上的應用軟體, 對方說是,
不過, 我想應該還是會有SE捍衛軍說
客服說是更新NEO應用軟體 不表示就不更新NEO系統




ops0125 wrote:
不過就是個更新,有這...(恕刪)


說真的一點都不嚴重 我其實也不太在意 會搞到要去立案真的是SE自己造成的

主要是因為小弟很意外的發現
原來SE的台灣消費者完全不在台灣法規的保障之下 也沒有人可以協助消費者
(至少小弟個人的經驗 SE台灣就是講明了 我不鳥你 有事打客服 大陸那邊決定就決定 不關我的事)
(PS 不要誤會 SE的台灣總機是很NICE的 只是她也沒能力做任何事)

因此小弟乾脆到相關單位立案 把這個問題解決一下
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說 也只是承襲01先進們為大眾謀福利的精神罷了~

gacker wrote:
謝謝你的意見幾個重點...(恕刪)


那我期待你的報告書
甚至如果按鈴伸告的話,記得把判決書po上來

不過一樣是使用者,跟你說幾件事
你所謂的失去部份功能,請問你是得到原廠授權嗎?
原廠有提供授權,不過你要親自跟他們要,然後取得解鎖
他們並沒有拒絕你解鎖,不過你自行root取得最高權限,並不是經過同意
這是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
再來,訊號問題,你提告前須要自行舉證
結果你也沒正式回答,為什麼在不知情的最一開始,你不先選擇拒絕,然後上網頁看情況呢?這樣我就先對你的報告書存疑了。接受你的立案跟後面的判決是兩回事,只是開始而已,這是法律給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後續可就不一定了。

剩下的,如果你是跟原廠說,不會有下文
你可以發文到媒體中,然後我想知道後續,這點麻煩你了,先在此說聲感謝


有些時候,大家私下用的好好的,結果常被某些不知情況的人鬧,導致最後強制全部不能用。就是會有這種正義凜然的人存在。
1. 我從 XP 升級到 Win 7 也是更新軟體....灌在硬碟存在記憶體的都是軟體

2. 升級完有問題應該送修或回報 bug

3. 相關單位此案成立,代表相關單位及您與板上網友與廠商的認知有所出入

不過就此次的更新來講,個人認知是軟體更新比系統升級還適合
因為 Android 的系統版本號是點一位,系統依然屬於 Android 2.3 版
只是軟體版本號從 Android 2.3.2 變 Android 2.3.3
更新的比 Windows Service Pack 幅度都還要小 .....
Service Pack 行為都只屬於軟體更新了,那這 2.3.2 更新 2.3.3 又何來系統升級?

當然,這是以文字遊戲為前題
畢竟文字敘述並無法律規範,系統升級或軟體更新這四個字所代表的行為與程度可以由廠商自訂
對 SonyEricsson 定義此次更新屬於軟體更新範疇那便是軟體更新,不叫系統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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