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為了開發客源,挨家挨戶拜訪推銷,首開送米到府服務,比其他米店多出四個小時營業時間,以及當時農業技術不發達,米粒常有米糠、砂礫夾雜,為了提升米的賣相品質,小夥子事先就將雜質篩選出來,送米到顧客家中也會先將舊米倒出,把米缸擦拭乾淨後先放入新米再把舊米放上面;另外,還用表單記錄每戶人口數、買米時間及數量,在顧客快吃完米之前主動送米過去,不但顧客覺得貼心也能保住客源;另外還會記錄顧客的發薪日,在發薪日後兩三天到府收款,幾乎都收得到錢。因為品質好,服務又佳,慢慢做出口碑,顧各也愈來愈多,之後生意很快的越作越大,日後種種經營策略也自此時打下基礎
由其是形大大 ,陪我聊了這麼久!
不過您還是沒抓到重點…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針對這個罪名,我們從字面上來做解析。
一、公然,所謂公然,就是要使不特定且多數人所認識。
二、侮辱,就是所表達的內容,會使他人名譽受損。也就是說,在第三人的眼中,被辱罵的人在社會上的人格尊重遭受侵害。
您曾說過的話使我感到被侮辱了 ,而且再其他第三人眼中的確使我的人格受損了(不然哪來那麼多炮)
無論您怎麼解釋 ,或是我誤會了 ,別人會不會也誤會而加入戰局?似乎是有的。我的立場十分充足。
也不是浪費時間 ,我有機會接受法官指正我的對錯 ,也藉此驗證中華民國的檢調司法體系 ,可說是受益良多!
若小弟真的錯了 ,我也上了一課,若有法定應承擔的責任,小弟欣然接受。
形大大如此有正義感 ,想必是上流社會精英人士,所謂不打不相識 ,如有冒犯之處 ,還希望有機會化干戈為玉帛。
PS.有些更不堪入耳的言論 ,還私訊給我 ,大家也看在眼裡這些,朋友如也想入列…小弟奉陪 ,我什麼都沒有 ,就是時間多…
哦對了 ,我加班沒加班費的 ,怎麼能應為上班玩手機耽誤公務而騙加班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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