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連想在一起是你的事,我自己坦蕩就好,不怕別人說兩家都違法商標法,都是一樣的可惡 "ARZ"、"NEO" 都是違法商標法的事實,我惡意抹黑誰?去買過商品在門口拍張照就要被聯想是同行,護航者真是屌,還可以專門去拍照tch987 wrote:都被狠的臉了還在演戲...(恕刪)
Mr.七星 wrote:要連想在一起是你的事...(恕刪) 貴大大 我以為會得到激烈反應~ 正義憤怒之纇的~或超強烈的譴責 怎麼感覺力道不一樣~還有大大不相信我 我只好PO圖啦小弟曾經去逛過 有印象罷了只是真的不了解 釐清事實而已 小弟只說你剛好在這拍~就這麼剛好~小弟如此尊重您的發言~
你這惡質店家來抹黑,反而講成是護航呢你還要演多久?人家推線,你硬是咬著商標被人一巴掌狠打,現在又說護航惡質店家貼自家線,然後抹黑別人家線你這種行為真是非常不可取,丟臉丟到01來,真是…唉!Mr.七星 wrote:要連想在一起是你的事...(恕刪)
Mr.七星 wrote:怎樣力道不一樣? 你...(恕刪) 哈哈~ 小弟有護航嗎? 跳針喔~我剛護航哪家? 您說的我都認同阿~我不過就只是證明你拍照的位置 就醬而已~小弟不是請你 發揮請您的正義感了嗎~反正我都無所謂~感覺您前面打那麼多 怎麼突然打這麼短阿~
兩家違反商標法事實的店,我是抹黑誰?請說,請直接說我抹黑誰?我倒是看到兩個一搭一唱的同時出現在抹黑我,憑一張我分享的路邊照,硬咬我是同行?請說,請直接說我抹黑誰?請說,請直接說我抹黑誰?tch987 wrote:你這惡質店家來抹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