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於無名 wrote:
唉唷!樓上網友們別...(恕刪)
他是告訴人,其實他可以不用出庭,也不會被通緝,除了一開始做筆錄的時間,他完全沒損失
Oo.JustinLee.oO wrote:
先不論訴訟結果,成...(恕刪)
林祺峰 (madwindfeng) wrote:
你這隻護航的野狗怎麼還在這裡,
還嗆聲要告人,
噗,
快去吃垃圾吧,
狗要有狗樣,
乖~









Neo770120 wrote:
剛開始相安無事,久而久之,東西越買越多,變成每次都買超多又超重,
標配都變成5罐1500ML的水+10罐600ML的水+一堆餅乾,
我看到後覺得已經超出我們中間的那條線了,你不能因為我們自己貼心的額外服務,
變本加厲增加我們店裡弟弟的負擔,那些加起來真的很重....
最後告知他以後沒有辦法幫他提回家了,他瞬間只剩下買兩罐1500ML的水+一包餅乾...
經過這事件我認為,就算有收服務費,也應當提供該服務費範圍內的服務。
我本身在超市,我沒收服務費,我的服務範圍就在這間店內,多的我都不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