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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退訂了


xlhuang64 wrote:
再次!再次!再次!...(恕刪)

是怎樣?

你現在這樣子,跟那位大小姐有什麼兩樣?是在糾結怎樣的?

不如...說個我們大家不知道的~去她家用歪壞?你跟他什麼關係?她說有人獻上祭品,是你嗎?什麼祭品?
多講一些我們不知道蛤...

形於無名 wrote:
是怎樣?你現在這樣...(恕刪)



公然侮辱罪,針對這個罪名,我們從字面上來做解析。
一、公然,所謂公然,就是要使不特定且多數人所認識。
二、侮辱,就是所表達的內容,會使他人名譽受損。也就是說,在第三人的眼中,被辱罵的人在社會上
  的人格尊重遭受侵害。例如:罵一個人是豬八戒。

所以這是你說的…
xlhuang64 wrote:
公然侮辱罪,針對這...(恕刪)

侮辱你什麼了?

大小姐?
你如果不認同「大小姐」,跟她不同立場,那你前面在護航什麼的?
一堆人罵奧客,一堆「所表達的內容,會使他人名譽受損」的,你在那之後出來護航,是護航什麼的?

不想讓人繼續討論,叫她刪文啊!

兩個人一搭一唱是怎樣?

形於無名 wrote:
是怎樣?你現在這樣...(恕刪)


在我看來雙方各有疏失,SONY的服務絕對稱不上好,

服務是比較出來的,不是你覺得沒必要,給他人帶來的感受就會不一樣。

你有必要公親變事主,把對方當仇人一樣針對嗎

形於無名 wrote:
侮辱你什麼了?大小...(恕刪)





你說了…

晚上你就可以看到報案三聯單了

Accounter wrote:
在我看來雙方各有疏...(恕刪)

你應該沒爬文,服務她的是法雅客的店員,並非Sony Mobile專賣店的店員,如果說專賣店店員一問三不知,賣自己本家的東西還這樣,她要批評我沒話說,但明明就是一些配售的通路業者,並非很了解,卻這麼羞辱人?

她要怎麼對待店員是她的事,但要拿出來在公開論壇講,卻又不甘願讓人批評?

公親變事主?我才懶得理,是現在有人不甘願刪文,又不想讓文章被討論而置頂,在那邊有的沒有的?

不想被置頂,自己卻又先出來喊話,誰才公親很想當事主?
xlhuang64 wrote:
你說了…晚上你就可...(恕刪)

笑死!

獻祭品是她說的,我說的,是那個獻祭品的「人」,是不是你?

50mbluesae wrote:
好羨慕隔壁樓在討論補償禮的哦!

本來我應該在那一樓的。

這次確定pass了,因為有人獻上祭品息怒,所以暫時不需要換了,樓上的酸我也好,聲援店員也好,說真的,有人查到我ip是雙北了,然後三越也只有幾家有賣手機,歡迎你們多多去支持他們蛤!
可以指名爆料那個啊!
相信你跟他說我在01上幫你說話耶!
可以給我濕背秀嗎?

說不定有不錯的優惠哦!

還有,對啊,祭品是什麼?因為她想買新手機,想當然爾應該就是送她其他牌子手機吧?不然呢?你想的「祭品」是什麼?

「她說有人獻上祭品,是你嗎?什麼祭品?」
你再看清楚這句話,看我在說什麼!你又在想什麼!

我再說一遍

這裡是公開論壇 ,要聲援店員 ,要聲援樓主 ,是大家的自由 。

店員要告樓主嗎?這是他的自由。不是店員本人的鄉民不能幫他告。

有人侮辱了本人 ,侮辱了樓主 ,要不要告是我們的自由。

告不告的成我不知道 ,要問檢查官和法官,總之這是是實了 ,不會變成汙告。

有緣在法庭相見的話 ,大家再好好聊聊。

形於無名 wrote:
笑死!獻祭品是她說...(恕刪)


您剛才不是那麼說的哦 !會不會有第三人誤會呢?有沒有侮辱到我呢?沒關係 ,問法官就知道了 !再怎麼解釋也不能改變你上一篇貼文的事實。

你就等等看嘛 ,快下班了 ,報案很快的…
xlhuang64 wrote:
您剛才不是那麼說的...(恕刪)

矮油?

聰明喔!

你截了圖,又把圖撤了,然後你可以說我改文?

我剛才不是那麼說?
拜託,我沒改喔!

哇塞,不要這樣玩吧?


逼我刪文嗎?逼我刪掉發過的所有文嗎?

那請你、請她用正面的方式跟我說,不要用這種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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