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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遺失,撿到的人不還是什麼心態?

撿到還會送到警局的好心人還是是有的,看樓主的文字敘述明顯對方是侵占了,有手機的IMEI碼到警局報案,能找回來可能性不高!撿到會還得早就送到警局了!明顯對方是想變賣吧!幾千塊也是錢,人性都有貪念,人變冷默了!

SKAP wrote:
不過還是有天兵會直接插自己的卡片打電話
這種的你去警局備案提供遺失手機IMEI就會抓的到了

IMEI碼有TOOL可以修改 !

tsai5059999 wrote:
遺失就遺失 你都...(恕刪)



忙的話會刻意關機??

你說人家討炮才有問題吧!!

SKAP wrote:
出社會一堆人眼裡只...(恕刪)


我上上個月撿到一支

立馬撥裡面電話叫失主快來領回(還好沒鎖手機)

好人還是有的(我指我自己~呵呵)
已代PO中原遺失物FB社團

如有違反規定請告知我在刪文0..0
tsai5059999 wrote:
站在 人性是善良的...(恕刪)


三聯單明明就是受理“侵佔”,還說別人討砲。~~~
tsai5059999 wrote:
遺失就遺失 你都沒錯??
為啥要變成是侵占
檢到的人都不能再忙嗎??
警察會受理 才有鬼@@
頂多是以遺失處理!!
自己都不檢討為何遺失嗎??
討砲文??

tsai5059999 wrote:
站在 人性是善良的一方!!
請板主拿出報案單 看警察受理是 遺失還是 侵占??
很簡單 !!
法律問題 網路用語要慎重!! 就這麼簡單!!
更何況這次 不是他遺失!!

超好笑...又是一個檢討受害者的

還有文章看不懂嗎...?

阿狗1028 wrote:
昨日早上九點在龍潭大...(恕刪)

已經到警局報案了。

tsai5059999 wrote:
遺失就遺失 你都...(恕刪)



你比較討砲

Saint Iki wrote:
你比較討砲...(恕刪)



不知道撿到手機的人是有多忙
為了幾千塊吃上侵占前科
得不償失

現在社會居然還有人有怪罪到被害人身上的想法
真是匪夷所思~~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交給警察就好
龍潭到平鎮又到中原那邊,也繞一大圈了
路上都不知道經過幾間警局了,
隨便找一間進去交給警察很簡單的事情

支持告侵占

自己遺失在先,小心點不掉東西不就沒事了?

誰有義務一定要知道這隻手機或裡面的照片對失主有多重要?
說不定失主比連勝文還有錢? 家裡準備一堆哀鳳6+當備用機...
說不定照片只是生活亂亂拍,一點重要性也沒有...
當別人欠你的嗎???

樓上有人說的沒錯! 找不回來是正常的! 能找回來要感恩! 以台灣目前的社會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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