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電三星客服,
詢問AMOLED是否會發生液晶漏液問題,
以及對於我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三星公司置之不理的問題!
並向我保證今天下午五點以前會給我回電,
而我發現,
三星公司確實完全沒有處理這件事情,
因為客服後來來電跟我要台北市法務局和商業處的公文文號,
向我說明他們開始向各單位調閱資料來查明狀況,
然而,
現在是晚上七點半,
三星客服完全沒有來電,
徹底地放了我鴿子,
在此呼籲各位版友在你考慮是否購買三星手機前,
請想一想我這個例子,
你可以不需要當一個被不斷放鴿子的消費者!
我個人的部分,
已經決定從今以後絕對不可能再購買該公司的任何產品,
諷刺的是,
三星公司剛剛才傳簡訊邀請我參加GAER S3的上市鑑賞會,
有空傳簡訊,沒空回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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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友提醒,
維修單及公文已附在文章最後,
我算是忠實的三星粉,
我用了NOTE2和NOTE3後,
去年參加活動,在三星智慧館購買NOTE5,
享有兩年的保固,
今年的9月20日,
我的手機出現許多紫色的斑點,
一開始是右上角的小點,
過幾天突然變大很多,惡化得很快,
於是我拿去三星光華的維修中心,
一到現場,
服務人員目測即表示這是液晶破掉,
我問他為什麼會破,
他說,這是因為重摔或重壓造成,
要自費維修新台幣5000元,
問題是我根本沒摔手機,
手機螢幕相當的完好,沒問題,
當下跟他提出抗議,
如果重摔或重壓,怎麼可能螢幕毫髮無傷,
反應之後,
維修人員表示以個案處理,
這次不收費,
當時我覺得滿意,也接受這樣的處理,
然而,
維修後才過一個多月,
今年的10月31日我的手機再度出現同樣問題,
螢幕上出現許多紫色的斑點,
這次惡化得更快,
1天內我的手機就淪陷了,
完全無法使用
於是我在11月1日把手機拿到三星西門維修中心,
一拿出手機,
現場櫃台人員僅目測就說明,
這是液晶漏液,是保固外的項目,要自費維修,
我詢問他原因,
他說明這是外力擠壓造成,
是消費者個人的使用習慣使手機損壞,
必須自費維修,
我當場質疑,
為何上次維修至今才過一個多月,
就出現這樣的狀況,
是否可能是上次維修並未完整,
他回應,
他們維修使用的是全新料件,
並強調他們的品管嚴格品質佳,不可能有問題,
如果有問題,
是消費者的使用造成,
但我並沒有重摔手機,
所以我問他,如果是重摔或擠壓,
為什麼我的手機螢幕始終完好,每次出問題的都是內部?
他再度回應,
使用者消費習慣會影響產品的使用,
我質疑他,
我當初買的時候是兩年保固,
為什麼遇到狀況時,
三星公司總是以保固外維修來規避其產品的責任,
要求消費者自費維修,
他回應,
這是維修中心的流程,規定就是規定,
選擇不修是我的權益,
正巧的是,
當我提出這些質疑時,
我的左邊有一位先生跟我相同狀況,
也是一坐下來,
現場人員就告知他這是擠壓造成,
要自費維修,
那位先生有聽到我提出的質疑,
所以就說了一句,怎麼我也是擠壓?
由於爭議無效,
現場的櫃台人員說明這些保固外維修的項目內建在手機裡,
意指我本來就應該閱讀且得知這些條款,
於是我決定不修,
但我想,
既然他以目測就清楚得知我手機損壞原因是外力擠壓,
判斷出這是保固外維修,
並跟我報價新台幣6000元,
顯然比上次光華維修中心的報價更貴,
他應該為自己的檢測背書,
我請他開立單據,
並告知他,
我會以他正式開設的單據去向消保官投訴,
此時,他才改口,他不能確定或保證損壞是屬於外力擠壓,
我質疑,
既然他不確定損壞原因,
他為什麼判定這是消費者使用習慣造成,是保固外維修,並跟我報價,
他無法回應,
僅說,維修中心的權限就到這邊,
當下我要求他進線客服,並在反覆的溝通後,
客服中心下指示,
現場的櫃台人員才同意開設單據並註明原因,
此事件,我對三星公司的不滿有二,
1.現場工程師不敢保證損壞原因的情況下,就以保固外維修來規避責任,並向消費者報價
2.以消費者使用習慣差異來回應一切質疑
回家後,
我將此情形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
到今天為止,
我收到台北市政府公文已經兩個禮拜,
這段期間,
三星公司完全不聞不問,
連打通電話都沒有,
而是冷處理罔顧消費者權益,
拖著拖著事情發生至今也快一個月了,
過去這幾年,
我總是推薦身邊的朋友使用三星手機,
個人也買了三隻NOTE系列手機來給予實際上的支持,
經過這次事件,
我已改買IPHONE來使用,
三星的處理態度讓我覺得非常的失望,
發這篇文章是向各位版友回報,
讓大家知道三星是用怎樣的態度在處理消費者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