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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天就要開二次申訴的會議了

如題
之前第一次提交的時候,三星的客服打電話過來,結果最後依然是那句「我們是按照我們官方公告行事的」(這我還需要你特地打電話過來跟我說嗎?)
結果一氣之下就提出二申了
不過我實在不清楚該怎麼面對三星的人...= =|||(我討厭衝突)
而且我一緊張就容易語意不清
有甚麼是我應該要注意的事情嗎??
後天就要開二次申訴的會議了
2016-11-22 13: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會議
誰知道你是啥爭議??

三星跟消費者的問題多了去,要怎麼給建議?

你要先說你的爭議在哪裡,如果要退貨應該可以趁這時候退一退,如果你是想要其它補償,以三星目前的態度,可能要上法院了
你這個會應該不會有結果了,因為你沒有讓台灣三星害怕的條件,而台灣三星也不會為你破例,這個會也沒法律約束,你也不會花5~6萬請律師來告跑法院,最終就是你妥協他們的條件,要多要的,困難,此案結案。

沒掌握自己的優勢跟三星怕的地方,也沒談判經驗,基本上可以不用去了,因為台灣三星有決定權的也不會去,沒必要請人出差從台北到台中來回花個幾千元差旅費在跟你談這個,頂多去一個當區沒決定權的業務,意思一下,結果不變……

這社會很現實,你能做的,就是趕緊自損一些,永遠斷決往來,未來只要三星有旗艦機上市 就去各留言版及部落客跟01等開箱文章等底下留言勸世你的遭遇,反正那些都是三星給稿費讓人去寫的,就每篇都去留言,讓他銷量少點,未來自然能讓這些高層被他們韓國主子裁員!
一般去消保會申訴流程有兩種
一‧1.由消保會發函責請業者回覆2.書面回覆無法達成消費者所期望就進入協調3.開會
二‧1.雙方之前有溝通過在寫申訴單時會跳過書面文件來往直接進入協調
不管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通常開會消保官也不會對雙方做出偏頗的建議或裁定,開完會一般就兩種狀況
1.協調成立雙方各自依協調內容行動
2.協調不成立雙方上法院去做後續動作
所以不用太期待跑消保官開會就一定可以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去開會就把你手頭上的證據去說明,然後把你的訴求跟消保官說
但成不成要看雙方是否有共識,消保官不是法官無法在現場裁定雙方要怎麼做
建議版大可能走集體申訴或是搜集好證據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快

okok7851 wrote:
你這個會應該不會有...(恕刪)


後面那段話,你覺得會有用嗎?

會買的人還是會買,大部份的消費者在購物時是會被慾望沖昏頭的!

你這樣子勸退文,網路上不也一堆人用的好好的勸拜文嗎??
霸刀無敵 wrote:
後面那段話,你覺得...(恕刪)


有勸敗文至少也要有陳述事實的勸退文,這樣才公平啊,讓消費者去決定,看了文之後還敗下去,中招了,就像樓主一樣這輩子台灣三星少他一個客人,而他的親朋好友也會聽樓主建議不敢再買了,1傳10效益更大。

如果部落客公正無私的話,就不怕人家留言及刪留言。
一個人花10分鐘打文,花30分鐘去各大論壇,部落客,至少到20~30個以上開箱文底下留言複製貼上,相信能創造更大的力量。

如果note7自救會100個或1000個做上述的事,描述自身受害經驗,這力道可是很可怕的,銷量至少一定會影響,台灣三星會怕這個喔,可能各開箱文底下留言版主刪文可是會刪到手軟。

我能做的就是複製貼上見一個受害者就是貼上留個言給他們這個建議了,銷量下划就是台灣三星最怕的。
其實樓主對於處理結果不用太期待

上星期我才去台北市政府參加跟樓主一樣的會議
然後公文上寫的時間到了
承辦人員看三星代表尚未出現
就撥打電話聯絡三星方的代表
結果三星卻告知承辦人「忘了時間」
後來承辦人很尷尬讓我們在電話中跟三星談
電話中三星就不斷重複像客服的內容
對於我們所說的包膜.配件回覆就像公告那樣
講了快半小時的電話後
我們就跟台北市政府的承辦人說「直接幫忙送二次申訴吧」

特地下午花了時間跑一趟市政府
結果被三星放鴿子就算了
電話中還不斷被鬼打牆式回覆
當下真的覺得浪費了一個下午時間不知道在做什麼……
有沒有想過直接找記者 找媒體嗎

這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

上法院你覺得你可能贏嗎

直接在媒體上把事情鬧大說不定效果比較好
包子熱呼呼 wrote:
如題 (中略)
有甚麼是我應該要注意的事情嗎??


針對你根本沒交代是為什麼事由要申訴的會議,
要注意的建議也只有:
1.把所有申訴的事證全準備好(包括硬體或單據或媒體報導或網路蒐集案例等等等等)
2.口拙沒關係,先把你想講的及其重點全部列出來,以便在會中拿出來隨時參考.還有一種方法是,把所有想講的全部完整寫成一篇文並列印出來,然後在會議一開始就先交給承辦人和對方代表各一份,表明文中所言就是你想說的.
3.如果你是那種,只要情況不在自己掌控下就很容易情緒激動而舌頭打結的人,那就不要對這個協調會抱太大希望.

當遇到不公或不合理的事,我們當然有權提出異議以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或把損失減到最小,但即使走法律途徑也不一定就會100%全部照著我們自己的劇本走.根據「我們是按照我們官方公告行事的」這句來判斷,若樓主的事由是與Note7有關的話,我覺得,或許考慮跟著集體訴訟走會比較好--雖然別人想要的不一定和你想要的相同,但人數多的話,不被重視的機會也會相對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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