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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Note7退貨點.價格 民眾狀告消保

告的好,三星太
過分。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6A19F07M1


三星的Note7手機連環爆,雖然台灣三星提出補償方式,讓消費者能夠退換貨,不過還是有消費者不滿意,因為退換貨的據點,手機價格不一,深怕自己吃虧了,不少用戶今天(10月19日)找上台北市消保處,希望透過消保處協助,得到更有利的賠償。

拿出手機,三星的用戶好生氣,因為Note7爆炸事件後,陳先生不願意退貨,竟然收到三星通知,電池只剩下60%電力!

三星Note7爆炸情況不斷,迫使台灣三星提出賠償措施,但消費者退換貨,沒發票的,一律以25500元理賠或換其他三星手機,包膜也理賠1500塊,這看似優惠的條件,消費者卻不領情,已經組織自救會要爭取權益!

告上北市消保處,就是希望換的手機,價格能夠統一,否則不同通路,消費者還是被當冤大頭,而目前消保處已經受理77件三星投訴案,限期三星2週內回應,希望替消費者爭取更合理的賠償。(民視新聞顏聆羽、陳信諺台北報導)
2016-10-19 23:11 發佈

電話無回應 wrote:
告的好,三星太過分。...(恕刪)


我支持手機哪裡買的就那裡退。

手機續約就續約門市退、智慧館買單機就智慧館退單機、多少錢買就多少錢退。

今天如果在三大電信買的手機,那要要求全省的三大電信退貨還合情合理。

今天智慧館買,那就要看購買的智慧館屬於哪一家經銷商,因為全台灣至少有三家經銷商,試問...三個不同公司的金流、庫存、數量要怎樣整合?

通訊行買...恩,就找通訊行退。

畢竟當初要找便宜;適合自己的合約是消費者的決定,而不是三星幫你決定,同時,台灣通路那麼多、通訊行也多,且通訊行的貨源有很多(可能其中一家電信、可能自己進貨、但絕對不會是三星智慧館的貨)。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sportsw wrote:
我支持手機哪裡買的...(恕刪)


所以你只把這個CASE當成"退貨"

可是我們把這個CASE當成"召回"

認知不同

態度自然也不會一樣



通訊行,通路商也是要賺錢的
為什麼他們明明已經把機子都賣出去了
到最後還得因為手機自身的問題而做白工呢??


如果不是因為手機本身有可能會危害到人身安全
如果不是因為三星公告叫使用者關機不再使用,卻又說不是召回只是可以退貨
如果不是因為三星退貨方案暇疵漏洞一堆,限制又一堆
如果不是因為三星要用"調降電量"這種手段來逼消費者就範這種不合理的退貨方案



真的不會有人吃飽閒著沒事就想找消保官
我倒不這麼認為
因為三星會設很多限制給通訊行
所以通訊行常常不願意退(版上已經有業者出來說話了)
但這是危及生命及公共安全的事情
如果不方便退貨
難道要保留在誰家呢?
sportsw wrote:
我支持手機哪裡買的就...(恕刪)


召回 跟 退貨 不同請搞清楚!
產品存在嚴重瑕疵
應極盡可能主動召回才對

q110201 wrote:
召回 跟 退貨 不...
主動召回(恕刪)
就是要負責消費者損失 而不是消費者損失時間金錢運費去處理N7拿回退款
這些三星都要賠償消費者損失
                              彈幕濃!
sportsw wrote:
我支持手機哪裡買的就那裡退。
手機續約就續約門市退、智慧館買單機就智慧館退單機、多少錢買就多少錢退。
今天如果在三大電信買的手機,那要要求全省的三大電信退貨還合情合理。
今天智慧館買,那就要看購買的智慧館屬於哪一家經銷商,因為全台灣至少有三家經銷商,試問...三個不同公司的金流、庫存、數量要怎樣整合?
通訊行買...恩,就找通訊行退。


現在有些人的訴求並不是換機或召回,而是,三星你造成我(消費者)的種種不便,
你應該以更優於原售價的條件"贖回"這款只要一天不處理完就不算完整善後的問題手機.

換機或召回的直覺常識或許是哪裡買就哪裡退換,理由如你所述.
但"贖回"的概念基本上大致應該是,
三星要以訂價26900元或未稅25500元的價格去買回已賣給一般消費者的每1支NOTE7,
這種處理方式的本質並不是"退貨",而是"向機主買回二手機(或也順便切結一些衍生問題)".
至於經銷商或通訊行或OOXX那裡有一堆林林總總的情況,
是三星你自己要去和經銷商/通訊行/OOXX洽談怎麼算,
又如有電信綁約優惠的,就是電信商自己扣除或換算補貼的部分再去和三星結算帳款
(其中若會影響到消費契約,就是要麻煩點再走個程序去處理~)
最後三星自己再對所有匯總的一大堆帳務去做結算/沖銷.

亦即,對消費者而言,就是單純憑實機就能拿回一個固定的價錢,
而且那個價錢以單機來說也不吃虧(自己要另買一堆配件不算),
醬大家趕快去辦退的意願才會高,才不會讓算的比較精的人,
比來比去最後比到一肚子火還被店家刁難~
另方面,因為退回NOTE7時很方便又有價差,如果連帶有其他三星機款的促銷,
有些人可能就在店員的遊說下直接續用三星的其他機款~

當然,我在這裡敲敲鍵盤寫似很輕鬆容易,但實務上一定困難重重很難擺平,
畢竟不只三星不吃素,經銷商/通訊行/電信商同樣也不是呷素的呀,
只不過,在現實社會中,真的不要冀望每個消費者,
都那麼好心會願意管你廠商/店家有沒有金流問題丶庫存問題丶安全問題等等等.

說直白點,不在乎的人,就當自己倒了大霉吧,頂多以後不再用三星手機就是;
但在乎的人,也許不是要你三星略施小惠的補貼,而是想要依法賠償呢~ @_@a
三星還是再評估一下...想辦法誘使消費者趕快去退辦NOTE7比較好.
雖然這麼大的數量,種種手續要處理起來不是容易的事,但拖愈久真的是不會有好處~

哪裡買哪裡退我認為是不可能的事.
當初26900買,你想原價退給原來的通訊行他們一定不收, 隨便也要凹你幾千塊.
三星不是法院, 他即使公布原購買門市原價回收, 請問原來門市不按照原價你又能怎樣?
開店做生意, 沒有利益他們為什麼幫三星回收手機.

沒有利益之下, 要退給通訊行又會出現很多問題,
例如逼你換機
價格凹你
逼你辦門號
反正花樣很多啦, 沒錢賺誰理你喔.

我當初換機, 明明配件不用退
台灣大哥大的加盟店, 他就是要求配件全齊, 不然就別再他們店退.
可是三星公布配件不用退, 台灣大哥大的官網也公布配件不用退, 加盟店就是這樣, 他就不管你啊.
(雖然後面店長有跟我講是誤會, 配件不用退了. 不過我認為那不是誤會, 只是因為我投訴消保官跟媒體之後的結果)

定價就是26900, 有發票就是退這個金額
沒發票25500, 我認為他們是算過5趴稅金的問題得出這個金額.


美國已經有使用者提告了,台灣消費者加油,廠商召回應該是無條件全額退費,什麼稅金,通路問題關我們什麼事?
直接提告,通勤損失,漏接電話的營業損失,精神損失都算進去,吃人夠夠
kdg wrote:
美國已經有使用者提告...(恕刪)


沒錯。這才是重點所在。

已經給三星一次機會,第二次憑什麼要消費者買單。
手機是你三星賣的,你用原價贖回,至於你跟電信業,通訊行要怎麼喬,那是你家的事情。

每個管道規定不同,連價錢,配件回收的標準都不一樣,你三星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統一窗口,很難嗎?
寫清楚,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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