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的是,Note 7已全面停產,已屬於有問題產品的全面召回退貨,若搞到必須要退貨,弄得消費者這麼麻煩與困擾(中間與通路/客服的溝通與交通費用、對安全的疑慮、備份資料花的心力…等),絕非消費者願意的事,為何只有選擇「換購方案」的才有補償3000元,那「退貨方案」看來只是以一般性的退貨流程在處理,不應該也有合理的補償嗎?(500元ibon現金折抵,是屬於上次換機不便造成的補償,應該與這次退貨無關才對)大家認為呢?
musichemi wrote:我想問的是,Note...(恕刪) 為何Note 7「退貨方案」,沒有任何補償?沒錯。這是三星的錯,憑什麼要我無條件配合退貨?我花時間做資料備份,找替代手機,到門市退貨,難道都不用成本嗎?
法客 wrote:你想要額外補償就是...(恕刪) 我的意思是,他推出的兩個方案,其中一個有補償,退貨卻完全沒有,並非要「額外的補償」,我覺得弄到必須全面召回退貨也不是消費者想要的選項,但也沒有其他選項了,總不能叫消費者留著有問題的手機當選項吧。這樣退貨方案應該要有補償會不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