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近這麼多律師,怎麼都沒人號召集體索賠

看最近的note7爆炸,不禁聯想以前韓國對iphone的訴訟,怎麼都覺得爆炸,是很嚴重的事!
據韓聯社報道,蘋果因涉嫌在未得到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收集iPhone用戶位置信息,將面臨2.78萬人的集體訴訟。

  據召集受害者的律師事務所MiraeLaw表示,從7月15日至7月31日,已有27802名iPhone用戶參與這場集體訴訟,每人支付的訴訟參與費用為1.69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03元)。韓國國內iPhone用戶達300萬以上,即其中近1%的用戶參與訴訟。

  據悉,MiraeLaw計劃本月內向首爾或昌原地方法院提起這項集體訴訟,將要求蘋果公司向每人賠償100萬韓元,賠償規模將超過27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66億)。

  MiraeLaw的律師金炯錫(音)今年4月底曾向昌原地方法院起訴蘋果韓國分公司,告其收集iPhone用戶位置信息,侵犯私生活,要求賠償100萬韓元精神損失費,法院判其勝訴,令被告蘋果韓國分公司支付賠償。6月末蘋果韓國分公司匯予金炯錫99.8萬韓元(扣除銀行手續費2000韓元)。
2016-10-11 22:24 發佈

asong4632 wrote:
所MiraeLaw表示,從7月15日至7月31日,已有27802名iPhone用戶參與這



使用note7還要擔心有爆炸的機率
申請精神賠償嗎?

asong4632 wrote:
看最近的note7...(恕刪)


臺灣對於集體訴訟通常都不樂觀
很少有成功的案例

上次有大大跟SONY打防水官司
自己打卻打贏了


團體訴訟在台灣推展有年,但成功的案例並不多。以喧騰一時、造成全台人心惶惶的塑化劑事件為例,統一、大漢酵素等企業對昱伸公司提出違法添加塑化劑產品訴訟,分別獲賠逾7340萬元與3383萬元,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塑化劑團體訴訟,僅獲判賠120萬元。媒體形容判決這種判決結果為「九牛」對「一毛」,更有媒體直指「消保法無用」論。
葉家興:「不成功不收費」可否讓團體訴訟成為「有牙老虎」?

20人受害即可成案
行政院副院長兼任消保會主委陳冲昨表示,站在消費者立場,政府會替受害民眾討公道,但不宜直接幫民眾打官司,而是請消基會等消保團體協助。
消基會:團體訴訟太耗時
出來打的律師不就被發現自己是流浪律師了嗎…
asong4632 wrote:
看最近的note7...(恕刪)


很好奇,你所謂的「流浪律師」看到這篇,會有想要幫忙打官司的意願嗎?
有時候我們自己很需要依賴專業,但同時也都很不尊重專業
拍謝,把流浪拿掉。只是單純想到資料回傳,韓國人就可以提訟索賠,自己生產的還會爆炸,換貨退貨太便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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