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森森購物買了一隻note4白色的
打開來手機有兩個小瑕疵
如下圖

第一個在充電孔的上方有小黑點
第二個是白色背蓋有黑點
我買來就是要使用
我自認還能接受兩個小瑕疵
於是我使用了他
當天來晚上就當機兩次
隔天我退貨,我有電話告知他們
他們說要讓我退再換一隻給我
隔天森森購物卻以我損傷機體不讓我退
我火氣上來了
手機小瑕疵是本來就有了
要不是因為當機我會辦退貨嗎
更何況我只是單純要換一隻或你們把這隻維修好還我
森森購物卻要我背負刮傷這個罪名
假設今天買來我打開盒子就有瑕疵
我完全沒使用
我辦退貨
他們還是會吃定我損傷機體
何謂鑑賞期?
只要機體損傷就無法退
問題是你來就損傷
為什麼要消費者來承擔
擺明就是業者吃定消費者
今天森森購物說要幫我送修
他只說了一句
如果是人為因素
維修費3000
我也火大了
機體讓我背負一條罪名就算了
當機也是我造成的?
希望他不要再讓我花3000
不然到時他硬要收我3000
我也是自認倒楣
單純抒發情緒
我不會再網購森森購物
也不希望有下一個森森傷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