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4/25事件以落幕 關於三星回收贈品的資格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OTE3 4G版 有參加 星想事成的活動 12/16-2/28止
2月初我登錄成功 這幾天才收到電池組

上個月我把手機賣給通訊行 也順便換了新手機

昨天我收到三星寄來一封信件 要回收我的贈品

我打去活動小組詢問 他先查詢我的活動資格再確認是否為本人登錄

確認成功後 我問客服為什麼要回收我的贈品

他回我因為我現在無持有該手機 也無法提供序號 所以要回收

我再問他 意思是買你門三星手機 就要用到底 不能轉賣囉?

他還是回我 贈品只給該手機持有人......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遇過一樣的狀況?
信件裡他有寫 "活動期間持續持有該產品而未辦理退貨之消費者"
我再想 我3月份以2手價賣出 也沒辦退貨 再說已經用了幾個月 因該沒店家那麼好心讓人退貨吧?

13點20分 我剛又打去活動客服詢問一次
客服這次給我的答覆重點是 不管星想事成的活動已經結束多久 只要參加活動的手機不在身上 他就要回收贈品

我又問 如果我不歸還贈品呢? 他說會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啥東西我不懂..

還是一直跟我說要我把贈品交給宅配做回收...

我最後也問客服小姐 你買了手機 卻被贈品綁定 手機無法轉賣 合理嗎?
客服小姐也沒正面回答我 一直重覆 "先生 抱歉 您不是手機持有人 就是要回收贈品"...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 後續有新發展 會持續報告給大家

另外大家有提到是不是通訊行的問題..

我有到該店通訊行問 是否把我的手機 當成新機再轉賣

他們回我說:他們請2手商回收的機子 並不會在國內賣??

沒記錯的話 他是這麼回答我的
-----------------------------------------------------------------------
4/25 11:XX分 我再一次去電三星客服 關於三星要我退還贈品的問題

今天這位客服 也是幫我查詢 他問我是否有維修或更換的動作 我回答:沒有

客服又去查詢 結論是 該手機以回到他門三星原廠!! 意思因該是產生退貨的動作吧

客服後來又要我提供序號給他門..我跟他說 手機在妳們原廠了 我要去哪生給你?

客服以7.消費者於兌換贈品後,若要求退貨者,應於退貨同時將贈品同時退回。消費者於退貨後,即不得利用該手機資訊,上網登錄換取贈品。的理由回收

我回答他說 我是在活動結束後 3月份 以2手價賣給通訊行 我並未辦理退貨動作
況且我手機使用時間也2.3個月 我是要拿去退給誰?? 又有誰肯讓我退貨的?
現在有產生退貨動作 因該是去找拿手機退給妳們的那個人吧 而不是把責任指向我吧

他還是回答我 我不是手機持有人 就是要歸還

我問他:我不歸還呢? 我沒聽錯的話 客服好像就是會持續請黑貓來跟我收
我回答:那就是要讓黑貓持續騷擾我的意思囉?
客服:抱歉 不是手機持有人 就是要歸還

我又問他:若我堅持不歸還 注意事項裡面 有寫到 台灣三星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是甚麼意思?

打算提告我嗎? 客服回答:提告是不會 但會請相關人員跟我聯繫?


我最後問他 假設我用了半年一年 拿去轉賣 甚至把手機砸爛掉 我沒持該手機 妳們是不是也要回收?

客服:只要您無持有該手機 三星就可以照規定回收贈品

我感覺他意思 因該是不管用多久 只要三星知道你沒持手機 三星就有權力回收贈品

以上是我大致上 今天跟客服對談的內容

目前因該 就是通訊行聯絡的2手商將手機退給三星 三星要我負責

現在我就等三星下一步要怎麼做吧 有後續 我會在更新
----------------------------------------------------------------
4/25 晚上7點左右 三星主動來電與我聯繫 向我詢問關於我反應贈品要歸還的問題
三星這通電話打來很乾脆 表達歉意 並承諾 不會再向我追討贈品
本想問三星 你門為什麼態度會轉變那麼大 白天去說法堅持要回收
晚上就主動來電不再追討 真是讓我滿驚訝的...
經過這次 我覺得要賣手機還是自己上網拍賣掉比較安心
雖然要花點時間 不過至少不會一堆問題....
















4/25事件以落幕 關於三星回收贈品的資格
2014-04-24 11:07 發佈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我覺得他這樣滿合理的阿....


可是這又要開情況


你當初賣是說全新未用

還是你其實賣二手 通訊行假裝一手賣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請問賣手機的時候,你有跟對方說贈品活動已經登錄過了嗎?

沒有的話,就是你的問題...

ANYROAD 1 碳纖座管要換ANYROAD 2 鋁合金座管... 換跟賣都可以...請私訊唷... (正常使用痕跡...)
攝影機車堡 wrote:
我覺得他這樣滿合理的...(恕刪)


我是以2手價賣給通訊行 且只跟我要盒裝跟原本的基本配件而以
活動到2/28為止
樓主上個月也就是3月賣出
活動早就過了

要是2年後手機賣了、丟了
是不是也可以合理的來跟你要當初的贈品?
完完全全的不合理呀
三星怎麼會知道手機換主人了
手機內建監控軟體?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hit1002004 wrote:
我是以2手價賣給通訊...(恕刪)


那就是通訊行的問題了

推回去 給通訊行吧 不要管他
hit1002004 wrote:
去年底花了快2萬 N...(恕刪)


不要理他就好

三星哪來的權利限制你的物權

動產物權一經交付始生效力

他好像沒有什麼依據可以請求你交還

這是贈品送給你就是你的

你有資格任意處分

你想丟掉賣掉都隨你
hit1002004 wrote:
我是用2手賣給通訊行...(恕刪)


我查了一下星想事成相關活動的網頁,上面的活動辦法明確規定,凡在活動期間購買指定商品且於活動期間持續持有該產品而未辦理退貨之消費者,都符合贈品資格.

雖然在網頁上也有提到關於轉賣的部分,但如果LZ是在3月,也就是活動結束後才賣出手機,那麼三星要回收贈品的理由完全不符合活動公告中的規定(因為下一任買主的購買時間已不可能再向三星重複要贈品了).

建議LZ向三星說明,你是在活動已經結束之後才轉賣手機的,如果三星執意要索討贈品,那LZ就備妥購買及轉賣資料直接去找消保官投訴吧!
~ 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 ~
我也覺得蠻合理的
不過得要看你當初賣給通訊行的價錢
與通訊行賣給別人的價錢(是否含贈品)
不然我是下一個使用者的話
我就沒換贈品的權利嗎
除非通訊行是以較便宜的價格賣給我
或是搭配贈品一起賣才不會有太大爭議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