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太懂法律的解釋 請教大家
note3 尊享首購禮 上面不是寫著---以"實物"為準
https://events.samsung.com.tw/hhp/note3earlybird
但沒想到卻是"軟體"...(軟體是實物嗎?)
這樣是否有所爭議呢?
請教大家 謝謝!
skyps2 wrote:
不好意思不太懂法律的...(恕刪)
基本上有現金價值的東西就能算是[商品], 而商品就是可以做買賣的[實物]
差別在於三星不是給你一片安裝光碟, 而是請你去Samsung App下載而已
但事實就是, 這些軟體確實在Google Play每一樣都要好幾百元以上, 所以確實是等值商品
送軟體這檔事在3C界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電腦常見的就不講
智慧型手機部分, 當年Nokia N95就送過papago了, 例子非常多
會令人不高興地點應該是在於...這堆軟體有很多都是從S2這老機的時代就一直都有送的東西, 突然冷飯熱炒說買Note3送這些...確實讓人覺得誠意不足..., 寧可三星一開始就不要賣關子說的讓人心癢癢, 結果最後拿出來的卻是早就已經在Samsung App裡的東西, 對新用戶也許有感, 但對老用戶根本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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