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都只有熱心的網友跳出來,
平時為民喉舌的民代或政府機關,
是不是該跳出來了,
因為不知公平交易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適用此一事件嗎?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32&docid=167公平交易法
有政府的力量還怕全世界不知道,
我們小小網民就可以專心自已的事了,
別為這事打亂生活步調。
如果以上有錯,我先道歉!!
HAHA0724 wrote:
目前大都只有熱心的網...(恕刪)
違反公平法,這個提議很好。這種 負面 競爭 非常不可取。
http://fly543.blogspot.tw/2012/06/padfon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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