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日原先跟同事約中午一起吃飯,結果時間超過了同事還沒到,打他手機也沒接,過了一段時間看到一個無號碼來電,接起來發現是同事,他說他手機壞了,螢幕無法顯示,但是聽得到來電鈴聲跟line和app的聲音,只是因為沒螢幕也沒辦法滑動接聽
我就問他手機是要摔到還是碰到水嗎?他說沒有,昨晚都還好好的再用,睡前就跟平常一樣放在桌上用預購禮的原廠座充充電,早上起來就發現螢幕沒辦法顯示,同事很緊張地問我該怎麼辦(因為他隔天要出國)
我說沒關係,如果是去確定沒摔到沒用到水,拿去光華的直營維修中心他們看看
後來到了光華維修中心,服務人員交叉測試了電池,確定手機有過電反應,只是單純沒有螢幕顯示,外觀主機板看起來都很正常,但是因為同事急著要拿手機,所以她建議我們到西門町的服務中心,他說因為西門站只處理手機的項目,若人少的話可能當天可以拿手機,因為只要換螢幕就好
所以我們又殺到西門站去,現場人超多,等了一個小時,終於輪到我們,便把在光華站講的狀況再告知一次,服務人員大概檢視了一下外觀沒問題,說若確定是更換螢幕盡量當天趕給我們,我們便拿了維修單先去吃飯
吃到一半同事接到電話,是三星維修站打來的,說同事的手機經過檢測後,發現螢幕內部液晶破裂,要付費維修,我跟同事說,我們回去看看,同事飯都沒吃完便也很心急地說好,趕回去看
又等了一會,輪到我們了,看到服務人員手上拿著一支超大手電筒,請我們看它們所謂的"裂痕"時,要用手電筒去照,才看的出來
因為他們所謂的"裂痕",大約0.5公分,如果不用手電筒,完全看不出來,我跟同事提出質疑,手機本身外觀都是好的,沒有任何損傷,前一天跟晚上也平常一樣放在桌上用預購禮的原廠座充充電,早上起來就發現螢幕沒辦法顯示,為什麼會有"需要用手電筒強光照射才看得出來的0.5公分"裂痕產生
服務人員告知,他不知道原因,但這就是人損,後來因為我們沒辦法接受,他請一位叫老趙的工程師下來,說他是工程師,還真有點不專業,因為他下來時,嘴角還沾著個芝麻,也沒其他同事提醒他偷吃嘴角沒擦乾淨,這位工程師也一直強調無法證明,但這就是人損
我自己也用note2,所以我跟他說,那不然我手上有一支也是外觀功能皆正常的note2,麻煩你,幫我用成跟我同事一樣,外觀毫髮無傷,但內部液晶破一個需要用手電筒強光照射才看得出來的0.5公分的裂痕
工程師說不用,我直接拿別人相同狀況的"屍體"給你看?我心想什麼叫屍體?不能講"故障品"或"維修品"嗎?
客人手機無外力,螢幕內層自己破裂,要付費維修,就已經很不開心了,還在客人面前說屍體不屍體的
我們是驗屍官還是禮儀師嗎?因為我們跟工程師沒有共識,旁邊一位比較資深的服務人員請我們過去
說話機的狀況真的比較特殊,換成是他是消費者,可能也沒辦法接受這樣的結果,所以他建議我們跟客服中心反映,看是不是能個案處理,我說這樣當然比較可以接受,
不然如果今天我們花了6480維修費維修沒關係,回去用了一天,又無顯示,送測又說是內部液晶破一個需要用手電筒強光照射才看得出來的0.5公分的裂痕,那我們不就每天都在付維修費就好,當晚跟客服反應了這件事,客服說因為比較特殊,要明天才有進度,同事說沒關係,但因他隔天就出國了,三星借的替代機規格真的太差,所以同事便把手機放我這,連同門號,方便三星客服聯繫
隔天早上三星客服打來我剛好在忙沒接到,回撥後告知接聽的人員我是A先生的朋友B先生,因為他出國所以請跟我回報進度,也是打原本的號碼因為手機在我這,客服人員說明沒問題,當天下班以前一定回覆我進度,結果,我等他該公司下班時間過了一小時,還是沒接到電話,同事一直用EMAIL問我說三星回了沒,我說沒接到任何消息
隔天,打去問為什麼沒回電,另一個客服接的,一直讓我在線上等,總時間應該超過20分鐘都在聽音樂,後來他告訴我,因為送修手機的是A先生,基於個資法,我們只能回覆A先生進度,而且我們也不知道B先生您的聯絡方式,所以不是沒回電,是沒辦法回電
我馬上告訴他,昨天的服務人員,我明確的告知他我是B先生,也明確的告知他那個號碼的手機,現在在我身上,並把他訓了一頓,要求他請主管來跟我說,連他們主管都認為,第一線的服務人員有疏失,跟我道歉,不該這樣回答客戶,因為它們確實該回電沒回電
後來一位西門站的人員聯絡我,也沒告知手機究竟怎麼處理,進度到哪,我同一天送修到台哥大直營門市的哀鳳5,在三星同天送修的手機還在確認特殊案件狀況時,我就已經拿到了一盒全新的手機,所以,答應客戶要回電後沒回電,還找可笑的理由搪塞,以及三星的note2手機,有隔山打牛的螢幕瑕疵,奉勸各位網友若要購買或被服務,一定要留意
以上於維修站現場溝通狀況及與客服談話內容,本人皆全程錄音,若有不實或詆毀情事,本人願負法律責任。
帳號是新創的沒錯,因為舊的一兩年沒用,忘記密碼了,但是既然答應三星的服務人員,我會把這件事情公布在01,就算被質疑是工讀生,我還是得做,因為我不像他們是一間對客戶不守信用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