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15號下午拿到新機就馬上全機包膜,因為買不到保護套,
便套上以前的NOTE1的保護套想說可以先湊合用,基本上是完全吻合,
不料在16日下午去見客戶時,先把手機放在左手上抱疊的書本上準備綁鬆脫的鞋帶,
一傾身彎腰note2便輕輕從書上以45度角滑落塑膠地磚上,
發出極微弱聲響並背面著地,撿起即發現螢幕碎裂...
(有矽膠厚套+高度約莫40CM還是像溜滑梯般滑落還背面著地,居然就輕易破裂了...)
檢視後觸控與通話功能完好沒有影響,算是第一層坡璃破裂而已,因為有保護貼所以仍可正常使用,
16晚上送西門SAMSUNG,維修中心說無料件可維修,須要等到月底或11月初,
不禁有點火了,萬一缺料的時間過長,消費者是只能被動等待嗎?
17日下午約4點維修中心來電說有料件但費用要6280元,
聽聞後覺得太貴只想到現場看是否只能只換玻璃面板
但到現場維修服務人員表態必須換整件液晶面板新品,而且換下的面板還必須留給SAMSUNG公司取回,
小弟是認為既然我是花錢自己購買新品液晶面板換修,為何不能取回換下的面板,
那不是等於我花了6280元來買一片玻璃面板嗎?那留下的面板是回收成整備品再利用又賺一次嗎?
這樣強行要求消費者付錢的維修方式與條則不會不合理嗎?
然後重點是NOTE 2也真的太脆弱,有裝矽膠套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