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三星的訴訟戰中,對有些人來說,比較有趣的可能是蘋果被迫提交很多它不願公開的產品設計文件。美國媒體週六便取得一批文件,裡面包括很多iPhone智慧型手機與iPad平板電腦產品設計圖稿與原形機影像,可讓人一窺蘋果產品設計的演進過程。另外,對於三星認為蘋果iPhone手機設計源自索尼產品的說法,蘋果上週除了已經向法院提出這理論不應在陪審團前提出的請求,也另外提出一份文件,表示蘋果早在2005年八月便有一款奠定iPhone手機的設計,以駁斥三星抄襲的指控。
All Things D網站表示,在蘋果與三星的訴訟戰中,蘋果被迫得將很多文件交給三星,三星則利用部分文件當作向法院提出案件相關請求的理由,其中包括多項蘋果不願公開的iPhone智慧型手機與iPad平板電腦產品設計的相關文件。從這些草圖、電腦繪圖以及原型機影像中,可以看到這些產品的雛形。像iPhone手機便有圓角、方角、八角等設計,外型有較為纖長或圓短、手機背面有凹槽等。此外,除了這些產品設計影像外,也包含蘋果內部電子郵件以及證人所提供的具結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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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對於三星指控蘋果iPhone智慧型手機的設計源自於索尼的說法,蘋果已經向美國法院提出這項說法不應該在陪審團前提出的請求,理由包括:這說法之前已經被另一名法官自這個案件排除;三星在證據開示期間(discovery)並沒有揭露這個說法,現在不應該以此攻擊蘋果。而且三星的理論是基於一篇商業週刊對索尼設計師的專訪,而文章中並沒有任何索尼產品影像,陪審團將無法從該文判斷iPhone手機的設計想法是否來自索尼產品。此外,三星認為iPhone手機是來自一索尼隨身聽產品,但蘋果認為該產品與iPhone手機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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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蘋果也提出一份設計文件,表示蘋果早在2005年八月便設計出一款名為「紫色」(Purple)的手機設計,時間上比三星認為蘋果前設計師Shin Nishibori於2006年三月源自索尼設計的「Jony」手機還要早,而也該設計最後也演變成蘋果於2006年推出的iPhone手機。此外,蘋果表示,那款「Jony」手機是Shin Nishibori以既有的蘋果手機設計為基礎進行修改的,只是一個從主專案衍生出的好玩小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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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蘋果也將向法庭說明三星的產品設計在iPhone智慧型手機上市後的改變,以證明三星的產品抄襲蘋果手機。
來源:All Things D、All Things D、The V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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