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消息] 美法官:三星侵犯蘋果專利 但蘋果得建立有效性](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110/mobile01-80d10fb2a0bc9b44df946c4a628989a3.jpg)
針對蘋果公司提出希望美國法院禁止三星電子部分產品在美國販售的請求,美國一名法官在當地時間週四的庭審過後表示,三星電子的確有侵犯蘋果iPad平板電腦專利,但另一方面,在證實專利的有效性上,蘋果可能會有問題。
蘋果今年四月在美國法院控告三星,表示三星的Galaxy系列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仿冒蘋果的iPhone與iPad,並在七月提出禁止三星包括Galaxy S 4G智慧型手機與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等數項產品在美國銷售的請求。但美國電信商Verizon Wireless與T-Mobile皆反對蘋果的請求,表示這項禁令會對耶誕假期的銷售有不利的影響。
另一方面,蘋果得證明三星的確侵犯其專利以及蘋果的專利在美國法律的有效性。
週四於美國加州聖荷西舉行的庭審中,美國聯邦法院法官Lucy Koh表示將不會允許蘋果針對所謂的「功能性」專利("utility" patent)所提出的禁制令請求,因為她認為「功能性」專利是暫時性專利。但她沒有說明是否會准許蘋果其他三項以「新式樣/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所提出的禁售令請求,但表示會在短期內發布正式命令。
由於專利上的爭議,蘋果與三星已經在全球十個國家相互提告,累積案件數量已經超過二十個。不久前,澳洲法院才准許蘋果所提出、三星暫時不得在澳洲販售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的請求。同時,德國法院也已禁止三星在當地銷售七吋平板電腦;荷蘭法院也判決三星包括Galaxy S系列的手機不得在當地銷售。
來源: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