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II wrote:打從一開始,APPL...(恕刪) 你什麼時候產生美國廠商不會告美國廠商的錯覺?公司之間只有利益哪裡有分什麼國籍Motorola(美國公司)不就告Apple(美國公司了)Oracle(美國公司)也告Google(美國公司)告得很爽...
有一個奇怪現象大家因為討厭韓國人所以討厭Samsung,不過卻沒什麼人對LG有反應三星再怎麼樣用手段不過是在搶生意,Apple是在濫用專利權斷絕別的廠商生路(HTC不准賣)看來是後者比較嚴重不過大家討厭三星卻把APPLE當神....只能說一句蘋果迷常說的....APPLE做什麼我都I DON`T CARE....
akira1104 wrote:有一個奇怪現象大家因...(恕刪) 沒有大家都把蘋果當神的事.我的觀察蘋果迷是很死忠的,iPod,iPhone,iPad,一路買到底,但習性使用開放系統的人,第一次被逼用iTunes,恐怕覺得很倒胃吧.我過去是因為封閉與iTunes不習慣用蘋果產品,但自從蘋果公司亂告之後,打從心底瞧不起它,現在要我買蘋果產品給家人或送禮,都不可能了.
akira1104 wrote:三星再怎麼樣用手段不過是在搶生意,Apple是在濫用專利權斷絕別的廠商生路(HTC不准賣)看來是後者比較嚴重...(恕刪) 在我感覺是一樣惡劣,三星不會用專利斷絕別的廠商生路嗎?啊!忘了這兒是三星版了.
想請問一下 有關 基礎專利我記得之前有一個新聞是說.三星告蘋果 結果被蘋果挖洞給牠跳.原因就是三星拿基礎專利去告蘋果.結果出來的答案是 基礎專利 人人可用之類的..CDMA 跟 GSM 都屬於通訊協定的基礎專利吧...我真的不理解..其中的內容是怎樣.有沒有知道詳情的大大可以解說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