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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Note 4 原廠/假電池如何分辮

dmk wrote:
myfone也是有許...(恕刪)

MyFone不是台哥大的網路購物嗎?
他是像露天一樣喔? 這真沒注意到
Jianzi wrote:
u小弟上個月有跟台哥...(恕刪)


對已經購入電池的使用者而言,最簡單的測試方法,就是去玩高電量需求的3D即時連線遊戲。原廠與假貨,就可以很明顯看出差距。
YAHOO 拍賣買的NOTE4 1顆399
1月用到8月用了7個月掛了,網路看這篇文章我就好奇拆開

如圖這應該不是原廠的吧,純分享

32063206 wrote:
感謝鄭版主用心分享...(恕刪)

Note4新購第2批時三星沒活動送電池組,不得不上露天買東訊代理公司貨,電子磅秤實測跟隨機一樣52.6g。
關於 盜贓物與遺失物之返還


lyou wrote:
以前在某法律網站看過一個案例:
有人用很便宜的價錢買到一支手機,結果是贓貨....
苦主所主張的"不知情善意第三者"並不被接受,仍被判為收贓
理由是,雖花錢購買,但金額與市價行情相距懸殊,以苦主的年齡智識應有足夠能力可推斷該品項來源有問題,但仍貪小便宜購買,不能說是完全無辜~

如果市價近1000元的東西有人賣你2~300元,一般人心底直覺都會閃過一個念頭,懷疑會不會是假貨吧...若曾有懷疑但還買,自己也是要承擔一些風險滴~ 不過申訴和提告是兩回事,至於提告是詐欺還是廣告不實又是另一回事

其實仿品或副廠品也是有很多便宜又好用的,也不必把它們全部都妖魔化.
只是,以為用很便宜的價格買到正品真是賺很大但結果並非如此,心裡那種落差會讓人很不爽罷了~ 萬一那個仿品的品質還特別差,那更是會讓人氣壞了~

又如果是用正品市價買到仿品,那就是詐欺啦,不用申訴那麼客氣,直接提告求償好了~ ^^"

neomaster wrote:
關於 盜贓物與遺失物之返還


這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2015年7月維護的網頁,
其中有一個重點是,善良第三者購買標的物的金額是否與市價相距太大. ^^"



ANYWAY,買"偽仿電池"畢竟不同於贓物.
如果有人要用市價的1/3甚或1/4價格買電池卻買到假貨,
的確是可以去告告看,看是要告詐欺還是廣告不實.
一旦案件成立甚至有了結果,那麼以後大家就可以有確實的判例可循了~ ^_^

怕買到贓物就上拍賣網站買,在公開拍賣網站買方就是善良第三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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